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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時候帶回家第一個男朋友,爸媽不同意,媽媽更是哭得稀里嘩啦,後來分了。

25歲的時候,我把自己嫁了。

老公直接沒有帶回家過,我們自己選好了日子就去領了結婚證。然後通知了爸媽,我結婚了,之所以選擇這個老公,因為在我最無助的時候,他一直陪著我,單位體檢查到有子宮肌瘤,多發的,位置也不好,他知道後,跑前跑後的幫我找中醫,後來好了之後就答應他結婚了。

結婚的時候要什麼沒什麼,沒嫁妝沒彩禮,兩個人什麼都不懂,自己湊首付買了60平的二手房。現在結婚10年了,過得一般般,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有一個孩子,自己私房錢還有五六十萬,買個一般的車就可以了。

我挺反感爸媽的,他們其實不會給我任何意見,只會覺得我找的物件不夠好,到底我該找怎麼樣的,他們又不會出謀劃策,不會提供任何幫助。只是覺得我應該像公主一樣被鞍前馬後地伺候著。

只會給我說,村裡誰家女兒,學歷沒我高,長得沒我好看,找的老公多有錢。誰家女兒只是一個初中沒畢業的,嫁了人在家裡什麼也不幹,十指不沾陽春水,不用洗衣不用做飯,老公對他多好多好。

爸媽認為供我上了大學,找的老公就應該家境富裕,長相高大帥氣英俊,這樣我帶他回村,就可以讓他們臉上有光。

我自認為沒公主的命,就不要有公主的病,差不多就行了,自己清楚自己幾斤幾兩。

家裡確實也窮,上大學沒吃飽過一頓飯。美名其曰減肥,實際4年沒吃過一頓葷菜,綠色視窗打個最便宜的菜,免費的蔬菜湯泡飯這樣過了大學4年。

挺窮的家境,爸媽能供我上大學我很感恩,可是他們那不切實際的幻想,真的讓人崩潰。人,還是要有主見,不要什麼都聽爸媽的。沒上過幾天學,沒出過幾次門的父母,不見得就能給自己多大的人生指導,我有子宮肌瘤的事情,我一直沒給他們說,我知道說了也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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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老話講:“家有三樣,不富也旺”,興旺的家庭,這三樣不能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