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我倆兒子,家境一般。最終除了給孩子們準備房子外,別的給不多。但他們現在還小,看多了各種要求兒媳的文章,忍不住發表下我的:
1.我希望他們婚育儘量晚一點,28.9以後、35歲以前最完美。
我覺得這是避免婚姻不幸的最安全方法,我和老公也是晚婚晚育,自覺受益匪淺。
我沒耐心哄小姑娘玩,也不想教導人家怎麼做人。兒子到那個年齡也脫離了稚氣,擔當也會更強一點,婚姻應該更穩定。
捎帶著,他也被社會捶打過了,對找媳婦的標準會更現實,不用我充當壞人,不准他找低學歷、扶貧之類的。如果仍找了個那樣的,估計是我兒子也就只配那種標準的了,我也更認命。
感覺我好機智啊。
2.只要沒結過婚沒生過孩子,只要兒子看上了,別的我都不介意。同居,流產包括在內。。。。所以結婚時兒子心智成熟太重要了。
唉,其實他要是萬一給我領回來個男的,我想了想,竟然也不至於五雷轟頂我心理建設太強大了吧!
3.能接受我婆婆。這點不得不提前說,是因為婆婆實在是什麼都不會做,也沒錢,齙牙駝背,見識、智商也有點拿不出手。但我希望她能長壽,以後給她養老我來做,和兒媳婦分開住,不麻煩兒媳婦。但是兒媳婦要是看不慣或者嫌棄,唉,我兒子自己常回家就行,你少回來幾次大家都舒心。
4.金錢觀一致,懂得家庭和睦比錢重要。不鋪張浪費,但太省錢的我也受不了。
現階段我家的洗衣分類,是靠多買洗衣機實現的。等我老了觀念落後時,假如是小錢能解決的,希望兒媳婦也首選花錢。買洗碗機、請月嫂之類的,不需要家裡有礦。如果花錢能減少家庭成員的磨擦機會,就花錢吧。
吐槽老人不衝馬桶,卻不肯買個智慧馬桶的人家,我真心不想和你們做親家。哪怕你家很有錢。
5.對將來生孩子這個事,隨便他們。生幾個、生男生女、跟誰姓都可以。
反正倆兒子呢,無所謂。但是跟女方姓的話,就請親家母挑大樑吧,我願意輔助幫忙。
我不提任何要求,所以也別覺得是為我生的。我很願意幫忙帶,而且不需要被感恩,就正常的親情相處就行了。
6.萬一我家的財力達不到女方要求,與其讓我家去借錢,建議你們不如考慮榨榨我兒子。讓他去女方家過年之或者在女方家住,讓他簽定婚內財產分配協議之類的。我不心疼,也不管,他的婚姻他抗責任應該的。
捨不得兒子套不住媳婦,再說反正倆兒子呢,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