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你們有想過嗎?
是否你身邊也有認識在一起六七年,卻突然分手的情侶?
那麼這類情侶為啥不能走到最後?
究其原因,無非以下幾點。
原因一,彼此太過了解,知根知底,在一起那麼多年,卻沒能共同奔赴美好生活,而是吵架增加,厭惡增加。
原因二,某一方想要的更多,另一方長期無法滿足。
原因三,家長不同意,雖然在一起五六年,但是中間和雙方家長並無接觸,所以家長沒有在一開始就能阻止他們認為不好的戀愛,直到談婚論嫁的年齡,才插手。
原因四,異地戀,大家都沒做好放棄自己所在城市的工作和人脈。當初以為距離不是問題,高鐵飛機隨時見,不過那只是激情,安靜下來後才是愛情本來的模樣。
原因五,第三者的插足,一方的濫情,雖然相戀多年,但是人都是貪心的,不滿足於同床共枕的總是太過熟悉的身體,而靈魂開始逃離。
原因六,房子問題,由於早期沒有規劃,導致前些年沒有買房,到了結婚的時候,因為經濟問題還沒有買好房子,女方不願意租房,故分手。
原因七,有一方覺得和同一個人生活六七年以上真的是太沒趣了,想換個人,覺得換了一定哪哪都好。
其實,老一輩有人說兩個人相識相知到相戀,這個過程不超過一年半,是結婚的最好時機。
一段時間,總有那麼一段時間,是對方最愛你的時候,是衝昏頭腦的時候,甚至不惜想給你生孩子,我相信大家都有過這種經歷。
曾經你不想結婚那麼快,她都想給你生孩子,到如今,兩人早已沒了聯絡。這也證明,是你們的緣分盡了。
我們應當珍惜每一個願意把自己全部交給你的人,不要再失去的時候才懂得後悔。
明星方力申和鄧麗欣在一起了十年,依然還是走散了。
楊冪和馮紹峰,黃曉明和北鼻,明星不缺錢都如此,更何況我們普通人,手上的資源還少,在對伴侶這方面上,更是難以控制。
所以,如果你想早起組建家庭,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一年半兩年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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