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一個玩的不錯的姑娘突然發了資訊給我,她說她覺得自己好幸福……與男朋友所在的城市開車需要近兩個小時,而男朋友則在每週休息的時候開車來看她,給她的家裡帶來牛奶與水果,每次都是滿滿的一整個後備箱,她說讓男朋友幫忙複習一些考試需要的資料,他就把一些整理好,順便買了滿滿一兜子小夾子與好看的本子,讓她學習的時候可以用的上。
她說她不是沒有被男孩子愛過,也不是沒有經歷過被人捧在手心裡的感覺,但是這個男孩子對她的那種好,都在細節裡,是那種甜在心坎兒裡的,讓人無法忘記的好。她說自己可能真的要嫁給他了吧,因為,他真的好用心……
看著螢幕上,她興致勃勃地與我分享,我從一開始的微笑到後來面無表情……微笑是因為真心的替朋友感到高興,而面無表情卻因為,自己的男朋友從未做到過其中的點滴,而在許多完全可以感受得到被愛的瞬間,對方也未曾令我感覺到我被人愛著,反倒令我覺得在一段感情中自己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了字典裡我一直讀不懂的兩個字——羨慕。
我也能理解很多男孩子身處二十出頭,沒有賺那麼多的錢,我也覺得女孩子不應該花男孩子的錢,而在這個時代裡,男孩女孩都是孩子,也都是平等的,我不跟你要什麼,並不代表我不配!我送給過你那麼多的禮物,同樣,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收到你送的禮物,錢多錢少真的不重要,我雖然不差那幾個東西,我也不差那幾個錢,可我發現和你談戀愛我就是不配,就是很廉價。
罷了,終歸山鳥與魚不同路。其實,收到禮物的那一瞬間,只是想告訴別人,自己有被人愛著。一束玫瑰花能值幾個錢?一段節日的祝福又能費你多少的精力?所以說一段感情究竟是毀滅在了什麼時候呢?好像就是當我一次次地觀望別人的愛情時,心中所放棄的陣陣波瀾,以及低頭看自己的愛情時,那種油然而生的悲涼感,那一刻我決定,無論我多喜歡眼前這個人,我也必須放手了。
其實啊,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裡,我是看不見任何人的,看不見別人對我的好,也看不見別人口中所謂的不合適,所以你明白嗎?如果有一天,我和別人在一起了,我就再也看不到你了,我說的不只是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