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5歲的我懵懂的在認識了對我非常好的人180天,選擇了步入婚姻的殿堂,2015年我們萌生了移民的念頭,並付諸行動,在得知加拿大EE走不通時,他揹著我悄悄的遞交了紐西蘭一所大學的申請,準備畢業後留在紐西蘭,因為要籌備學費不得不告訴我留學的想法,手裡的資產只有房子,我們把賣了婚房所得的收入供他讀書。2015年他辭職在家學習英語,2016年2月他踏上了去往紐西蘭奮鬥之路,因出國這一年多,他對我的漠視和欺騙,2017年11月,我們邦分崩離析,財產因為都作為供他上學的學費之用,我什麼都沒有分得,之後三年再未遇見投緣的人孤身一人至現在。這幾年的經歷告訴我,再好的感情也是有變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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