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那年和談了7年的男友結婚,18個月以後我們離婚,離婚那年我28歲,也沒有孩子,我們離婚的事我堅持了三個月,這三個月的時間我收集了他為什麼要和我離婚的所有證據,同樣我每個月都會問一遍“為什麼要離婚”每個月他的回答都是一樣的答案“我們不合適,結婚只是給你這7年的一個交代”為了給我7年青春的一個交代我榮幸二進宮。然後我們就如陌生人一樣或者說是合租客一樣的生活,這樣我只維持了三個月,我也只給自己三個月的時間,我收集到就足夠的證據,最後一次他向我提出離婚的時候,那天晚上下著大雨,我坐在沙發上點燃一顆煙悠然的抽了一口,“好的,我同意離婚了,我和你僵持了這麼久今天也該結束了,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你不著急別人會著急的,今天你不說我也會和你說的,假我已經請好了,你現在趕緊和你領導請假吧,明天我們就去民政局。”我說的很淡定的,他的臉上有明顯的驚訝之色說“不用這麼著急等我們都休息的時候再去也不晚”,離婚是他提出的三個月一來都是他在提離婚,我在拖延時間,而今我同意了他卻遲疑了,我突然發現眼前這個人和我朝夕相處了七年多我竟一點都不曾瞭解過他?這七年他未曾把我當做戀人…突然覺得自己好傻,好笑,好可憐。
清晨空氣很好,陽光格外的迷人眼,也許是因為頭天夜裡大雨的原因,也許是自己心在雨夜徹底的與昨天訣別,總之今天就連呼吸都順了不少。洗漱完畢我下樓買了早餐,也給他帶回來一份,然後敲門叫他起床,只聽他慵懶的說“我們今天能不去嗎?”“不要賴床了,快起來吧,我們都已是成年人,自己做的事和決定要遵循自己內心的決定”……早飯中我們沒有過多的語言。從民政局回來已是夜晚,這時天空突然又下起了大雨,我們在樓下快餐店簡單買啦點吃食準備上樓吃個散夥飯,他問我“今天過後我們還能做朋友嗎?”
“還有必要嗎?”
“畢竟我們相處了那麼久”
“正因為我們相處的太久,知道對方太多的弱點”
“你會恨我嗎?”
“不會”
“為什麼?”
“因為愛丟了。”
“…………”
幾次他語言又止,.. “家裡還有酒嗎?”
“有。白的,啤的,紅的都有,想喝哪個?”
“白的吧。白的醉的快”這話他用了及小的聲音。
我把酒拿出來又拿了兩個酒杯,就這樣我們的散夥飯開始了,開始的很和諧,和諧到就像是兩個陌生人第一次見面一樣,沒有語言,沒有眼神,更沒有心動。不得不承認他的酒量差點了極點,一杯白酒下肚他就有些醉意,他躺在沙發指著我說“你的心好狠好硬,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從提離婚到現在已離婚你竟然不曾挽留更不曾流過一滴眼淚”,我坐在旁邊手裡依然點著一顆煙,對著煙霧我苦笑,輕聲的對自己說“我哭的時候你在和別人相擁而笑,我挽留的時候你卻極力的想送我出宮,如今你如願的將我送出宮,恭喜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和她在一起,祝賀你,你對我過去七年的青春一個二進宮的交代……”看著他喝醉的樣子我無話可說,我很想說“我恨你”但是我確實恨不起來你,如我所說,愛丟了,我無力可恨,只願我們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