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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真實故事改編,以第一人稱陳述。或法律或情感,講述人生百態,闡釋法律百規。

今年我29了。

我和我物件是18年底認識的,我倆結緣是因為我哥,她和我哥都是學法的,是在一個實習律師的培訓中她和我哥認識的,後來我哥介紹我倆認識了。

到了約會地點,我倆就聯絡對方碰面,巧的是當天也有和我倆一樣沒見過面的“相約人”,她說那個男生給她打招呼,她以為是我就跟著那個男生走了,然後還問那個男生為什麼和照片不是很像?聲音也不是很一樣?(微信上我給她發過我的照片,也發過語音)。邊走邊聊了兩句,那個男生說他認錯人了,她竟然以為男生在開玩笑,後來那個男生又說了一遍真的認錯人了,她才意識到真認錯人了。也許正是因為這次錯遇,我和她一見面就有話可聊,後來也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我在北京工作,她在石家莊工作,算是異地戀吧,但是我倆的感情一直比較穩定,後來她辭職來到了北京,我倆結束了異地戀,共同居住時雖然有摩擦但是還算能相互理解,也更熟悉和了解彼此。本以為我和她走到今天也差不多在一起兩年多了,前段時間也分別見了雙方的父母,下一步就是結婚了,但是前兩天她突然說要籤婚前忠誠協議,否則就不結婚。原來我以為的瞭解彼此只是我以為。

常常聽別人說千萬別和律師結婚,否則到時候離婚連褲衩也剩不下,當她和我說籤什麼婚前忠誠協議時我腦海裡突然跳出來這句話,莫名的覺得心裡很不舒服。

因為這件事我倆大吵了一架,我不懂為什麼相處得好好的非要籤什麼婚前忠誠協議,甚至覺得她是不是在算計我,這件事我也不好和兄弟說,覺得有傷顏面。而她說本來覺得籤不籤無所謂,但是我不籤,反而堅定了她要籤的決心。這都是什麼鬼屁理論。

沒多久,我想著一直冷戰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呀,還是決定和她談一談。我將我的想法告訴了她,她說並不是不信任我才簽署這個協議,正是雙方彼此信任,才有信心和勇氣簽署這個協議。我仔細想了想也確實是這麼個道理,瞬間感覺之前的氣白生了,最終我倆還是決定簽署婚前忠誠協議,也算是一種表示自己對對方的信任的方式~

至此,風輕雲淡。

以下是我們簽署婚前忠誠協議的一個簡易模板,如果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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