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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職太太離婚獲5萬家務補償,很多人認為這個在北京很不值,紛紛認為這個錢給少了,我們不妨去看下這個離婚背後的事。

陳先生與王女士2015年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

雙方2018年開始產生矛盾,並於2018年7月開始分居至今。自2018年11月後,孩子隨王女士居住生活。

本案中,陳先生多次起訴離婚,且雙方現分居已滿二年,雖王女士不同意離婚,但足以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一審判決陳先生與王女士離婚;孩子由王女士撫養,陳先生每月給付撫養費2000元,享有探望權;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均分割。

對於王女士要求的補償款,因王女士在撫育子女等方面負擔了較多義務,適用民法典更有利於保護王女士合法的權益,故王女士要求陳先生給予補償,理由正當;對於補償的數額,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結婚的時間、雙方所述的生活情況等予以酌定。法院判決陳先生給付王女士家務補償款5萬元。

首先,我認為這個新聞有一定的斷章取義,這個全職太太離婚不是說只得了5萬元的家務補償,而是說,離婚進行財產分割後,男方又給了女方5萬塊錢。從嚴格意義上講,從兩人2015年結婚起,男方賺的每一塊錢,都有一半是女方的,舉個例子,如果說這五年男方賺了50萬,除去一家人5年來的生活費用外,如果還有20萬塊錢,那麼,最後分割財產是男女方各是10萬,然後,男方又要再給女方5萬,也就是說,最後女方得到了15萬,男方是5萬塊錢。那麼有朋友要問了,這到底值不值呢?

我想,這個還真不好回答。不過有一個問題可以讓你思考,如果給你一個工作的機會,5年,做家務,帶孩子,這5年的生活費不用愁,5年後,給你15萬,你願意嗎?如果這男方有錢,一年的收入是上百萬的,五年後,你能分到的錢是200萬的,你願意嗎?如果說這男的沒錢,5年後,你只能拿到5萬的,你願意嗎?

其次,在我看來,這是感情,是婚姻,說句不好聽的話,在沒有離婚前,兩個人是最親的人,那麼,你能這樣去算嗎?如果說兩個人沒有離婚,相親相愛一生,女方作為全職太太,照料家裡,男方在外打拼,努力為這個家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而努力,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男主外,女主內,相伴一生到老,你們說,這樣的婚姻,羨慕嗎?如果是這樣的婚姻,那麼,作為全職太太,你願意嗎?

第三: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中,責任是第一位的。如果一方對家庭不負責,那麼勢必會讓這場婚姻很累。曾幾何時,男方應該是一個家庭的主心骨,應該是去上進拼搏,努力賺錢養家的那個人,但是,有的男的,不好好努力,賺錢不如女方,明知自己能力不足,還不知道努力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在家還像個大爺,女方又要工作賺錢養家,又要照顧家裡,這樣的婚姻,女方會不累嗎?如果男的賺錢能力不行,在家能把家裡收拾的好好的,我想,這也是一種平衡,但現實中,真正做到的,真的是太少了。也許這就是很多女方害怕結婚生育的原因吧,我想,之前討論過很多次關於婚姻的問題,關鍵在於彼此都不能達到一個理解的狀態。

第四:再來回答題中的問題,這到底值不值?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妨換個角度去思考,女生結婚後要不要當全職媽媽?從評論中我們可以看出,很多人是不願意的,因為在當下,婚姻的不穩定性,如果女方當了全職媽媽的話,一旦家庭出現什麼變故,或離婚或怎麼了,那女方也許將失去生存能力。在我看來,不管是女方還是男方,有一定的社會生存能力這是我們必須要具備的。而這也是婚姻的一種基礎,彼此可以更好地溝通。

當然,人生百態,婚姻也是百態,自己的婚姻,自己的愛情只有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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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做到這幾點,希望你能成功地遠離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