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開始喜歡某一個人時,其實是最不瞭解她的時候。我根本就不知道她什麼時候高興,什麼時候難過。他就像一本連封套都沒有開啟的書,但我還是想著,迫切的想開啟讀一讀,到底寫著什麼,也許有一天在一起了,我就翻開了那本書,那本書非常好看。看得我廢寢忘食,很不得上廁所都帶著……可是一個月,十個月,一年過去了……我不玩了這本書,每一行,每個字都記住了。我還會翻來覆去的讀嗎?或者,我就把收回封套裡放到書架上?放到書架上的書,其實是很少再被翻開的書。 似水流年,每個人一生裡都會遇到某個人,喜歡上她。有些人在合適的時間相遇,就像在春天遇到花開。於是一切都會很好,會相戀,在一起生活。而有些人在錯誤的時間相遇,就像是在冬天隔著冰看見浮上來換氣的魚。魚換完氣就會沉到水下再也看不見,什麼都沒有。但我們能說春天遇到花開是對的,冬天遇到魚是錯的麼?在錯誤的時間裡遇到,就能剋制自己不愛上那個人嗎?是不是會用盡全力去掩飾自己的缺點?甚至裝成另一條魚接近她呢?什麼樣的喜歡是對的?什麼樣的喜歡是錯的? 那些沒有開花的希望和美妙的種子就改埋在土裡嗎?甚至沒有發芽就夭折了。 我想說:“明年魚還會出來換氣的,明年冬天再相見時,一定要帶一把冰鎬,把冰鑿開把魚老回家燉了。” 但重點是我是一個近乎“完美”的廢材,一個廢材,擁有的東西很少。看中的東西也很少,就那麼點事就把心裡填的慢慢的,他現在不是我什麼人,卻屬於另一個男人。但是她在我心裡佔了很大的位置。沒有了,就會空出一塊,拿什麼都填不滿,所以會不停地消沉,有一種渴望,於是開始喝酒,每當和一幫人喝劣質的葡萄酒時,我獨愛那一抹紅,類似鮮血的顏色和味道,舔舔唇角,回味……那一刻,世界的霸權彷彿就在我手中,那時的我,也沉浸在夢中的權力世界,幻想著她在我懷中與我嬉笑的那一刻瞬間。 頭劇痛,拖著這如屍骨般的身軀,我卻也清楚。我還是孤獨的,一個只會悶騷的慫蛋,他的感情是傻逼透頂的。我就是那種明知道不可能,還非要懷揣著希望,一直慫阿慫,有時熱血上來跟瘋子似的,可是該勇的時候又怯了,就是那種什麼都不懂得死小孩,還他媽的超固執,到頭來還是軟蛋。 我不是不想牛逼起來,我以前很騷包的,上課總是神遊,總想著怎麼怎麼拽……可那根本不是我,是和我沒關係的另一個人。我大概就是一個愛睡懶覺,打遊戲,沒事自己發呆東想西想的,喜歡一個人又不敢說的那種……即使那種人很無聊當我幻想著英雄救美以後的多種可能,可是歸宗下來只有一種結果,落荒而逃,因為我害怕愛,害怕傷心,害怕受傷。其實我什麼都不是,什麼後都不知道,我沒有仲馬的品味,吃不起外國菜,信用卡還欠著錢,只是一個經常蹭飯的傢伙,其實我只是希望我愛的人能愛我就好。 牛逼的人說過:“一個人能做到什麼,並不取決於能力,而是想做什麼,她認為我不行,不是我沒能力,而是沒有目標。沒有什麼目標讓我豁出去,豁不出去的人是沒有用的。我想到某些事,有時因為一句話就頭腦發熱,想拔刀殺了對方,那種感覺真好,每個人都有些理由可以讓我豁出去,我留著命,就是等著把它豁出去。 當我還是一個懵懂的大男孩時,可笑的是沒有戀愛的我卻靠看書上的東西來取悅女生,我這種彆扭的只會把什麼都搞得那麼糟糕,其實我根本什麼都不知道,什麼也做不到。什麼都不說,什麼都錯過。只是一個人自言自語。沒有什麼人會孤零零一個人活在世界上,蛆柑橘不到孤獨。沒有絕望是因為有人不敢讓我絕望,總會施捨似的給我些希望。一旦我絕望,就會完完全全的變成另一幅模樣。可總有一天我會絕望的,因為我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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