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我和老公認識的,然後經過我表嫂和我現在的小姑子牽線搭橋我和老公偷偷戀愛了,(瞞著爸媽的)幾個月後被我爸媽發現了,我爸媽不同意理由是:1我老公家弟兄兩個,2老公家很窮,3老公長的很醜4我的年齡小隻有16歲。我爸的處理結果就是把我送回老家去幫奶奶照顧癱瘓的爺爺,不讓我和他們一起在浙江打工了。第二天天不亮就把我先送到我大姑家去了,說過幾天送我回家。當時我真怕被送回老家,所以就和老公偷偷聯絡上了,然後說好時間我倆還有他妹妹就一起跑了也可能我當時還是叛逆期父母越是不同意我就越要和他在一起(其實當時真不懂什麼是愛情,勸大家如果發現孩子早戀了不要太激烈的處理,要和孩子和平溝通)
走了以後老公帶著我去了他姐姐打工的地方,我們租了房子買了新的日用品,但是住了沒幾天說我爸爸他們來找我了,我們又去了他們老家縣城他三姨家裡,這次呆了一個多月然後就回到老公家過年了。過完年我還是聯絡了我爸媽,然後我就回家了經過我的哭求我爸媽最後心疼我還是同意了。因為我年齡小又是年前跟人跑了的,經過中間人商量沒有婚禮就是定了一個說是給父母喝酒吃喜果的錢(兩萬一千六佰錢)也就沒什麼意見了。但是就在說好來接我的日子頭兩天我老公爸媽變卦了,打電話到我家說我是自己自願要嫁給她兒子的,不是他家逼得不給錢等等一些難聽話,我媽火氣也被我婆婆點著了,說就算把我塞廁所發糞也不會給她家,不知道我婆婆又怎麼跟我老公說的,我老公當時氣的哭著把我的衣服什麼的都抱出去準備給我燒了(最後我去了以後他妹妹告訴我的)還好最後沒捨得燒又抱回去了後來我不死心我打了電話問我老公是不是睡了我以後就不要我了,老公說是我不要他的,最後才知道是她爸媽搗的鬼,意思就是不給錢想拿捏我家一下。最後我老公和小姑子告訴我說:他爸媽把錢藏起來了不給我老公,我老公就給他們下跪說就當把他這幾年打工的錢借給他用一下以後還給他們,他們也還是不給。然後我老公就以死相逼他們才拿的錢出來讓我老公那天按時去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