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3號(應該沒記錯)拿了結婚證之後,他爸媽說到年底回家辦酒席。於是我們一起去了廣州找工作,到的那個晚上我們去住了一間小旅館,他說的一句話至今回想起來依然像一根刺一樣紮在我心底,無法釋懷。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開好房間之後他想親熱,結果過程中他嘴賤提到我的前任,問我一些不該問的問題,我本來就還沒有放下,他偏偏提起,讓我頓時很反感,直接說了一句我不喜歡你,沒想到他更惡毒,直接回一句我也不喜歡你,只是拿你當工具,需要的時候用一下。我聽完這句話徹底怒了,我後悔了,我說離婚。但他說想離婚門兒都沒有,威脅我,信不信我殺了你全家,我才發現這個人真的太可怕了……於是第二天我獨自一人去了深圳找了一個電子廠,我不想見到他。但沒過多久他也來了深圳,透過我一個老鄉找到我工作的地方,他在我工廠附近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是上夜班的。每天下午五點多我下班時間他準時出現在我工廠門口,大概連續十幾天如此,以至於再後來我在樓上窗戶往下一看只要他在,我都不想下樓,寧願不吃飯。直到有天我沒看見他,吃完飯回到宿舍,他竟然跟著我上樓,當時宿舍樓上有保安,他想進我宿舍,保安攔著他,他見我馬上要進宿舍了,衝著我喊,你想離婚門兒都沒有,我跟你在一起時我還是處男呢,當時的我真的是恨不得有個地洞鑽進去。我只好回頭把他拉下樓,問他到底想怎樣,他說給錢,我把他名譽毀了,剛結婚就要離婚,要20000塊錢精神損失費,當時我身上200都拿不出來,更何況20000,對我來說就是一個鉅額數字。我告訴他沒有,他說那就和他在一起,否則他會天天來找我。的確他做到了,第二天我下樓沒見到他人,以為他沒來,沒想到我回到宿舍,因為我住在門口的第一張下床,一抬頭竟然看見他在對邊的那棟樓上看著我笑,我真的覺得好可怕,想著再這麼下去也不是辦法,怕他真的會有什麼極端的行為,於是答應他好好談談,談論的結果是我們已經拿了證,是名譽上的夫妻了,必須要滿足他的需求,我為了讓他不再天天糾纏我,於是妥協了,然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就那麼一次我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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