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得早,搜尋網頁,突然看到這樣一篇文章,非常有感慨。
異地戀三年,男的文筆很好,每次寫信天花亂墜。見面時間短,每次見面都為小事吵架,而且男的經常說錢包被偷,要女的拿錢給他回家。女的當時被愛情衝昏了頭腦,有點聖母心,在男的哭窮一番後,曾經說給他買一套西裝。一天上街,男的就指著一套西裝跟女的說,你不是答應給我買套西裝嗎?那套西裝相當女的一個月的工資。女的說沒錢,男的說你不是有一張存款嗎?女的說整存的,還有一個月就到期,臨時取出利息幾乎沒有!男的說利息有幾個錢,無奈只有取出,幫男的買了西裝!心塞!
女的坐幾小時火車去異地看男的,男的正好碰上可以出差撈點外快,把女的晾在一旁。幾天後回來,全身穿了一套新的牛仔服,說是當地產的,價格便宜,但是一根紗都沒有買給女的。
後來聽說男的在當地還和別的女人曖昧,如此這番幾次以後,果斷分手,止損。
男的跟女的下跪請求不要分手,賣慘說如果女的不要他,他就隨便找個人結婚,生了孩子再離婚(本身就是又窮又扣又花心的噁心男),女的心已經被傷透,終是沒有回頭。
男的果然找了幾個女人離婚結婚的,最後玩不動了,找了一個鄉下打工妹成了一個家。
女的找到一個滿眼是她的男孩子,戀愛,結婚,生子,非常幸福。
對的人,晚遇到好過沒遇到!
親愛的朋友,你也有過前女友和前男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