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我們已經分手三年了。
三年當然可以讓一個人改變很多,但不知為什麼,直到現在,有時候我一覺醒來,還是會發現自己夢見他了。
我瞞著所有人繼續喜歡他很久。
不過如今我已經沒有什麼強烈的情緒了,只是覺得,偶爾在夢裡見見面也不錯。
至少夢裡的他,不會和我說:我很喜歡你,但我發現自己沒法更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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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18年2月13號傍晚,陰了一天的天空終於開始飄起雨。
雨越下越大,暗黑的天空鋪展開去,沒有邊際。
才忙完手上的事情,已經6點40多了。
要不再等一會他吧,如果7點他還沒訊息,我就先回家。
十分鐘之後,我收到他發來的簡訊,很長的一段:
“對不起,在情人節前一天給你發這樣的訊息,我思考了很久,最終還是做出這樣的決定,我想我們是時候分開了。
其實我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拿起手機不知道要對你說什麼,然後又把手機放下了。
我很喜歡你,但我發現自己沒法更喜歡你,我們就到這裡吧。”
有時候,人的第六感是真是準到可怕,其實下午他說要開會的時候,我就有種不好的預感。
就這樣宣告分手了,手機裡記錄戀愛時間的APP,停留在第287天。
不過其他一切都如常,回家路上,我發現街邊多出了很多賣花的小店,甚至有些並不是花店,也跑來湊熱鬧。
大多數的店鋪還是過年的氣氛更濃,好多都在放劉德華的《恭喜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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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之後感覺好冷,趕忙翻開沙發墊找到遙控器,把空調溫度調到最高。
果然新聞上說的不錯,今年冬天比以往要冷。
“我分手了。”
“那你回家了嗎,要不要我過來陪你?”
“沒事,不用,明天再陪你去做美甲吧。”
她不放心,又彈了影片過來,我一邊說話一邊努力擠出微笑,證明自己沒那麼難過。
掛掉影片,默默在沙發上癱了好久。
本來以為自己要大哭一場,卻發現怎麼都哭不出來,好像淚腺被堵住了一樣。
“我很喜歡你,但我發現自己沒法更喜歡你”。
為什麼呢?明明之前一切都好好的,怎麼突然就“沒法更喜歡了呢”,很喜歡不就夠了嗎?
腦海裡一直在重複這句話,怎麼也想不通。
不知道過了多久,外面天已經黑了,我依然沒有想到答案。
凌晨00:47
果然還是這個點一個人躺在床上最難熬了。
我很困,但沒辦法,就是睡不著,只能面無表情地盯著天花板。
黑黢黢的房間裡,手機忽然亮了。
“是因為最近工作壓力大嗎,還是遇到了什麼事啊?”
“要不我們再試試看,好不好”
“以前是我不好,總是想著自己,沒有照顧到你的情緒”。
“你覺得我哪裡不好,我以後改”
手機時間顯示01:23,我斷斷續續又發了幾條訊息出去。
但是最後一次按下發送鍵之後,我收到了一個紅色的感嘆號。
他已經把我刪了。
我翻了個身,讓自己面朝窗戶一邊,外面一片漆黑,感覺手機螢幕的光更刺眼了。
“好可笑啊,都已經分手了,為什麼還要卑微地糾纏呢”,腦海裡有個聲音在嘲笑我。
什麼很喜歡,什麼沒法更喜歡,都只是藉口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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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來已經10點半,手機裡沒有收到他的訊息。
愣了5秒鐘之後,才反應過來,哦,原來昨天我們已經分手了。
肚子好餓,慌忙穿好衣服,跑到樓下,發現早餐店已經關門了,做小米粥的阿姨抱歉地說明天記得早點來。
你看,有時候就是這樣,一個人起晚的時候,連早餐都會失約。
好在冰箱裡還有之前剩下的小半把掛麵,又加了一顆雞蛋,胃裡總算舒服了點。
下午陪閨蜜去了美甲店,做美甲的女孩看起來21歲左右,戴著小口罩,頸上的鹿角形鎖骨鏈很可愛,比上次的金屬扣好看。
照光療燈的間隙,男朋友給她發來語音,說晚上早點下班,一起吃飯。
她笑著說好,眼睛眯成了一條線。
因為坐著實在太無聊,我給自己也選了一個顏色。
第一次做美甲的體驗很奇妙,做完效果驚豔,忍不住女孩的建議下買了長期會員。
看來人真的會變,以前不喜歡的東西,不代表永遠不會喜歡。
反過來應該也是一樣吧,我想。
年前的最後一天工作日。
早起天氣很好,我站在陽臺大口呼吸著,如果每天陽光都能這麼明媚的話,似乎也還不錯。
今天工作沒什麼要緊的事,準備把年終總結的PPT改一下。
好吧,我承認,之所以做這件事,是因為它機械而重複,是此刻我唯一可以安靜下來做的一件事情了。
努力整理思緒,慢慢地在鍵盤上敲出一個個文字。
上午終於熬完了。
中午去了樓下的甜品店,排在前面的是一對穿著情侶裝的男女。
女孩好像很喜歡吃榴蓮雙層,因為她的盤子裡拿了4塊。
公司通知下午可以4點就可以放假回家了,不過節假日的車並不好打,算了,還是坐地鐵吧。
在地鐵站的商鋪區買了一杯奶茶,已經有段時間沒來了,上次路過,還是和他一起逛街的時候。
不知為什麼,同一家店,奶茶的味道卻變了,怪事還真多。
3號線換乘1號線之間,有一段換乘的路非常長。
記得以前我和他抱怨過好幾次這件事,我們還計劃好,以後住的房子,一定要買離公司近一點的,至少地鐵要直達才行。
下了地鐵,終於不爭氣地靠在充值機旁邊的柱子上哭了。
我真的已經很用心了,我真的認真想過和他一直走下去的。
如果沒有那麼喜歡我,當初就不要選擇我啊。
為什麼說想在一起的是你,突然說不想在一起的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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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開始了,回到家,收拾好行李後第一件事就是去理髮店剪了頭髮。
家門口新開的理髮店名字叫“尤蒂卡造型”,真搞不懂為什麼一個理髮店的名字可以那麼土。
好在吹頭髮的小哥長得很好看,髮型不是誇張的洗剪吹,而是有點像《重慶森林》裡金城武的造型,收拾得工工整整。
小哥吹頭髮吹得很溫柔,手法像極了他。
“想怎麼剪?”
“唔,剪短。”
“剪短髮嗎!”他的表情有點詫異,盯著這頭長髮一臉可惜。
“那我剪了哦”,一縷縷頭髮就這樣掉在地上,不一會兒就被店裡的保潔員掃走了,消失的無影無蹤。
原來一件東西離開一個人是如此容易,甚至根本不會給你反應的時間。
失戀後的第一次夜跑也是這一天。
聽人家說,失戀的時候要去跑步,因為跑步是能夠把體內多餘的水分蒸發掉,那樣比較不容易流淚。
那天以後,我給自己定下“100天跑步治癒計劃”,希望可以轉移注意力。
說來奇怪,堅持跑步一個月之後,我就把失戀這件事拋到腦後了。
後來我為什麼不哭了呢,我懷疑不是因為跑步,而是那天在地鐵站已經把眼淚流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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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距離上次失戀已經過去了三年。
回頭再看時,已經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走出來的了。
失戀是件讓人難過的事,剛開始你會很想逃,可是不知逃往哪裡,甚至不知道怎麼逃。
你覺得很多事情都失控了,焦慮,不安,卻不知道怎麼辦。
想找到一些熟悉的事,一些可控的事,一些你有把握不會讓你偏離的事開始忙。
但你的心裡還是空空的。
生活總會有些波動,有時候,不知道怎麼逃就別逃了吧,也不必急著從某種狀態走出來。
或許你會瞞著所有人喜歡一個人很久。
但是再等等,等你想明白了,等你可以心安理得接受平靜而又無趣的生活時。
就不會覺得難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