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40歲,他45歲。兩個人的情感之路都不順利,認識彼此之前都相過無數次親,談過不少物件,但都不了了知。
也許他們早過了激情燃燒的年齡,大多數同齡的孩子都不小了,而他們還處在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狀態……不,我覺得此處應該改為“一人不婚,全家犯愁”的狀態。
女方父母六、七十歲。男方父母80有餘。一顆父母心❤總是盼著孩子能夠早日成家。心想“只要孩子結婚了,就什麼也好了”。年輕人看到眼裡,更記到心裡。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兩人正式見面了。年齡差不多,經歷差不多,還都是頭婚,最重要的是目的一致,那就是讓父母舒心。於是兩人一拍即合,短期內結婚了。
所謂蜜月更像是走形勢,性生活也是在例行公事。沒有任何幸福與喜悅。
婚後的生活,相信大家可想而知。柴米油鹽醬醋茶,慢慢的對方的缺點暴露無遺,這對於本來就沒有感情基礎的他們來說糟糕到極點,導致缺點放大到幾十倍。
有人說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有人說有安全感的地方就是家、有人說晚上能過夜的地方就是家。這對夫妻在很短時間內將家的模式過渡到第三種。
白天他們和自己父母在一起過。晚上才回到屬於兩個人的“家”。為什麼?為了避免鄰居說三道四,為了耳根清淨……
日子一天天過,但兩個心靈越來越遠。遠的像回陌路人,遠的記不清那張臉……
對於這個故事我很是感慨,現實中有多少人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許多人說,婚姻就是那麼回事兒,湊合著過吧!可是我想說,這種能算湊合嗎?也許連湊合都夠不上吧。
明明沒感情,也沒有孩子的牽絆,經濟財產都是獨立私有。只為了滿足父母的心願,就這樣“在一起”。這樣真的能夠長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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