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韓國還是中國,乃至全世界,離婚這個詞哪怕只是說出口,都好像擁有著帶來厄運的魔力。它似乎天然地和羞恥、失敗繫結在一起,但是即便如此,中國的離婚率依舊保持連續十六年上漲。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失敗?這個問題好像在逼迫我們徹底揪出那些引起愛情失效的黑暗力量。從童年家庭模式的複製、親密關係理論、俄狄浦斯情節(戀父戀母)、不服從父母模式、社會規範的重壓到被誘惑以及人格障礙,可以說上足足一千零一夜。
與此同時,很多人正在用一千零一夜的時間嘗試獨自走出離婚後的茫茫荒漠。
震驚、不真實感、否認,然後是憤怒,愛變成了恨,或者說,愛的仇恨層面佔據了上風。然而,恨並不是愛的反面:它使愛停留,它阻止分離,因為對方始終存在於心中。
離婚是顛覆生活習慣的事件。它讓人對即將結束的夫妻生活的基礎產生懷疑;它開啟了一個動盪和混亂的階段;它代表著進入一個未知的世界,這個過程有時是難以協調和掌控的;它也會以一種新的方式重新定義自己與子女或朋友的關係。
毫無疑問,分離使人痛苦,即使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並知道這可能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或感情不再、爭吵太頻繁;又也許誤會已經平息,但溫柔已經讓位給冷漠等等。對於夫妻雙方來說,離婚從來都不是簡單的事情。更何況,如果分手的方式很粗暴,或發生在暴力事件中,則更可能因此人承受的衝擊、羞辱和蔑視而導致心理創傷。
而越來越複雜的社會環境,使得不管是女性還是男性,都把越來越多的精力花在解決外界、工作、社會生活中的矛盾上,這些精力可能不再能被運用到處理家庭內部問題中,強大的社會壓力,在某種程度上不利於穩定的婚姻生活。
面對高強度的壓力
一定要儘快“向前看“嗎?
此時,最主要的是不要給自己施加難以維持的約束。沒有必要不惜一切代價強迫自己 "向前看",也沒有必要因為朋友或家人覺得是時候向前看了,而壓抑本來對對方一直存在的感情。
這個要求很荒唐,因為照顧好自己需要時間、憤怒需要時間、痛苦需要時間、緩解也需要時間,而這個時候每個人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因此,每個人都必須按照自己的節奏來重建自己。
愧疚感
它也會以壓力的形式影響我們,有離開對方的愧疚,也有無法挽留對方的愧疚。因為即使我們不愛對方了,但那些生活在一起的故事,是抹不掉的,兩人之間的這種聯絡有時會在分離後長期存在。
即使愛情早已消失,打破這種紐帶的行為依舊會讓我們感到內疚,我們想象自己一個人要為這些事情負責,而這些事情在現實中有著更復雜的解釋。
導致一對夫妻分離的危機,一定是兩人之間已經積累了大量不健康的症狀。即使破裂看起來像一個戲劇性的事件爆發,然而很多時候,兩人中的一個其實可能早已發出了清晰的訊號,而另一個人則說自己什麼也沒看到。
失敗感
如果沒有奇蹟般的解決方案來儘可能在短時間內克服失敗感,那就不要否認它,不必因此感到焦慮和難過。只需要接受自己的感受,不強求、也不需要遵循一個“好”的離婚標準。
面對孩子
不可否認,當父母雙方決定不再在一起了,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尋找 "一致性 "和“穩定性”就會變得更加困難。能處理好離婚和分居的問題,儘量不使孩子受到影響,也是一種 "健康 "的表現。
離婚是成年人的問題,一定要儘量保全孩子。如果對剛離婚的配偶表現出煩躁、憤怒、抑鬱、語言攻擊,一連幾個月,這必然會對孩子產生影響。讓他們暴露在父母糾紛的第一線是不可取的。父母們一定要分清什麼是潛在的婚姻矛盾,什麼是與子女的關係。
孩子是愛的表達和實現,也不可避免地時刻提醒著這段夫妻關係的破裂,更加提醒著父母們,在孩子出生的時候,每個人都曾承諾對他負責,並且永遠支援他。人們常常忘記,他的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父母說對方的壞話,就是在說小孩自己的一部分。
從“我們”到“我”
從 "我們 "到 "我",也意味著失去了那個婚姻的繭,失去了那個可以避難的 “夫妻同盟"。尤其是離婚會損害一個人的形象和自尊心,認為對方離開自己,是因為自己不值得被愛。
但這不是真的。
我們離開對方的原因和我們進入一段關係的原因是一樣的,是在對自己今後的生活做出一個選擇。當這個人離開時,要怪的不是愛情,而是反思這段僅屬於彼此的感情。
你需要告訴自己,你也是人,可以變得脆弱,也可以犯錯,對自己採取一種溫柔和理解的眼光,並從否定和憤怒中走出來。
作為一個“悲哀的單身成年人”又能怎麼樣呢?其實你恐懼的只是一種孤獨的想法,獨處也好,呼朋喚友也好,你需要的不是憐憫,而是發現自身的獨特性,那些讓你還算順利地活了幾十年的優點和缺點,況且更好的生活還在後面呢。
哀悼:必要的步驟
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悲傷,直到最後接受......分離的過程與哀悼的過程是相似的。
一段關係結束了,一個對你生命有意義的角色離開了,你需要學會如何在曾經屬於兩個人的地標處重建新的地標,擺脫屬於兩人的習慣,不管是好的習慣還是壞的習慣。
無論如何,剛開始的時候,對對方感到不滿和厭惡是正常的。離婚後不要指望在短期內和對方有什麼關係上的進展,等到內心的動盪稍稍平息後,再做打算吧。
忘記完美的愛情吧!
完美的愛情神話似乎已經刻在了我們的“愛情白皮書”中。早在古希臘,柏拉圖在《會飲篇》中就以融合的幻想形式喚起了它:在地球上的某個地方,會有我們的 “半個橘子 ”來完整我們,填補我們所有的缺憾。
但恰恰是當我們無法將自己與對方區分開來時,愛才會變得具有破壞性。
因為我們透過在同一個繭中的差異化來建立自己。一對夫妻本就應該是一個矛盾綜合體,其中充滿了柔情當然也有衝突,而專注於如何維持兩者間的平衡,才有助於我們體驗到真正的愛情。
從這種複雜性中便衍生出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如果我們對“完美融合之愛情”的渴望變成了一種執念,我們就有可能錯過我們的愛情故事。而我們的所愛之人也僅僅是為了證明我們在追求並不存在的東西罷了。
離婚後還能再愛嗎?
大部分時候,如前所述,人們對孤獨的想象比“孤獨本孤”更加可怕......也害怕重建信任,更不要說再愛了。
但並不是一個人對某段具體的感情感到失望,就會對愛情感到失望。悲觀和憤世嫉俗只是抑鬱症狀的一部分,它們也是需要逐漸減弱的部分。
離婚可以帶來新的幸福,很多人都會重新開始一個嶄新的、美好的故事,再婚後便從未想過要離婚的人也是很多的。
感情中沒有好人和壞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想法、言行承擔一份責任。因此,原諒自己和他人是最好的結果。何況,有時被離婚的一方並不一定是這段婚姻中唯一的受害者。
不傷害對方,也不要毀滅自己,悲傷、遺憾和悔恨會阻礙個體的解脫,迫使他不顧自己的感受而不斷重複失敗的舊情景。
只有和平地離開對方,才有可能真正地離開對方:憤怒和攻擊阻擋了哀悼這份感情的過程,也阻礙著真正的分離。而且,沒有人能夠徹底地從記憶中抹去曾經愛過的人在他生命中某個時刻的痕跡,無論如何它們都已經成為永恆和過去。
因此,真正的解決辦法,只能是接受不可接受的事實,馴服自己的盲目和破壞性衝動,並利用這些力量來重建自己。
當決定分開的時候,就沒有必要再想往回走了,或是幻想著事情可以變得更好,關係可以回到以前。
除非 ,兩個人真心實意地投入到夫妻關係的療愈中去,並且是在互不責備、完全坦誠的基礎上重建關係,否則一旦一方不願意,試圖 "破鏡重圓"的想法就不能幫助你們翻過這一頁,獲得更好的發展。
如果非要說離婚是一種“恥辱”,我們也同樣可以認為,在能夠離開的時候卻選擇留下,也是一種“恥辱”。
我曾經目睹過、現在目睹著很多關於婚姻破裂或瀕臨破裂的故事,經歷過這一切的人們,並沒有因此一蹶不振,反而分外用力地熱愛著生活。他們都是成功穿越荒漠的勇者,因為愛除了讓人盲目和脆弱,也讓人學會勇敢。
總有一天,我們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都會發生,在那個奇特的時刻,我們會帶著一種解脫與懷念的心情看到:一切都結束了,痛苦已經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