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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就像一把大火燒掉了自己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著燒掉的廢墟和殘骸,眼神滿是絕望,但是你知道,你必須這麼做。

以前總覺得,能把兩個相愛的人分開,一定會發生一些特別巨大的事情,比如出軌,比如死亡,後來經歷過一些委屈,才明白,真正離開的那一次,我們可能連再見都沒有說。

和前任分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和他都在為去哪裡見面這件事爭吵。那時候,因為工作關係,我們不得不住在城市的兩端,只有在週末才能見面。

一開始,他不到週末就會提前計劃好見面的地點,會挑離我近的地方,讓我多睡一會兒。

後來,他說累,我們就挑一個離兩個人都差不多距離的地方見面,見面的時間,也從最初的一大早,慢慢拖到中午,拖到只能吃個晚飯。

到後來,我們之間頻繁出現的話從 " 馬上就要見面了 " 變成了 " 很忙,下週再見吧 " 。

然後,下週拖下週,又拖到下下週,最長的一次,我們有將近兩個月沒見面,好不容易見面了,他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就是 " 分手吧,總這樣跑來跑去很累 " 。

挺長一段時間,我都覺得不甘心,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明明那麼相愛過,卻只得到一個潦草收場的結果。

有一個週末,我起了個大早,從我和他第一次來到這個城市打拼時的火車站出發,換乘了四趟公交車,用了六個半小時,圍著這座城市轉了一圈。

我發現,從他那裡,到我這裡,就算堵車,最慢也只要兩個小時,最快的時候,甚至不到四十分鐘,如果我們選擇在中間的地方見面,只需要二十分鐘就可以。

二十分鐘,煮一碗麵,取個快遞,打一局匆匆的遊戲,甚至發會呆就能用完的時間,卻不夠我們拿來和對方見一面。

我到那一刻才明白,不是城市太大,距離太遠,只是因為不愛了,所以用在對方身上的每一分鐘,都覺得是浪費。

林清玄在《寒梅煮雪》裡有一句特別特別棒的話,他說: " 如果失戀,等不到冰雪盡溶的時候,就放一把大火,把雪屋都燒了,燒成另一個春天。 "

那天站在他家樓下,我突然就釋懷了。我刪掉了他的所有聯絡方式,給自己搬了家,沒給這段感情留下任何退路。也許有一天我還會突然想起他,但一個不愛我的人,我也不想逼著自己去愛他。

原來放棄一個人,根本不需要做任何的心理建設,也完全沒有曠日持久的準備,很有可能只是在一瞬間,突然就覺得,人生一路都是風景,何必只為一個人翻山越嶺。

讓人感到痛苦的,從來不是失去,而是那種你好像很愛我,又好像沒那麼愛我的感覺,被一段感情吊著,一邊失望,一邊又忍不住覺得還有希望,來來去去,鈍刀子割肉,疼得都是自己。

那不如干脆一點,別去沾染牽扯不清的關係,別去等模稜兩可的人,別費盡心思去挽留一個要走的人,去談直接明朗的戀愛,去愛能牽著手把你介紹給所有人認識的人,去擁抱滿眼都是你的人。

之前在網上看到一個故事,故事裡的女生每天都會早起給男友做早飯,然後送他上班。

有一天她起晚了,慌忙中,把雞蛋煎糊了,男生一個早上都拉著臉,臨出門還對她說: " 下次起早一點,糊煎蛋太難吃了。 "

朋友問: " 你是在談戀愛,不是在給別人當僕人,一個煎糊的雞蛋而已,你幹嘛把自己搞得那麼緊張? "

女生才突然意識到,自己在那段感情裡,不僅沒有獲得力量和依靠,反而連自己最初的自信都弄丟了。後來她決然地結束了那段感情,離開了那個消耗自己的人。

有時候果斷地放棄,好過固執地堅持。你應該永遠保持著你初來這人間時,明媚的眉眼,愛笑的眼睛,張揚的性格和不知愁的勇氣,如果未來有一個人,讓你丟了這些,也許就到了說再見的時候。

用心愛了很久的人,不是說放下就能放下的,但就算很難,你也必須得走出來。別等了,就今天吧,咬咬牙,瀟灑一點,把那個不可能的人徹底從你的生活裡剔除。

從此以後,只竭盡所能愛自己,不跋山涉水追逐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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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男人動了真心的樣子:具有兩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