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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有位朋友,自己和老公在一年多以前了婚,原因是男人家暴、不尊重女方父母......最後那次她忍無可忍選擇和平分手,孩子、現在住的這套房子歸女方,他們老家的那套房子歸男方,車子一人一輛。女方的父母家人離她不遠,所以她不擔心沒時間帶孩子的問題,只是顧慮離婚會對孩子心理上帶來不好的影響。

現在的狀況是他們還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朋友領了離婚證的當天就換了門上面的鎖,男人死賴著不願意搬走,想著還可以挽回婚姻。在離婚一個多月的時候男方看到女方態度有所轉變,提出了復婚的請求,但是被女方拒絕了。離婚後的男人倒是改變了很多,更願意去多賺些錢來照顧家庭,對待女方和女方家人也溫和、孝順了很多(女方這邊家人還不知道他們離婚的事情)。

我問她既然現在還住在一起,也看到了男方的轉變為什麼不願意把證再領回來。她說上了一次當,不想在上一回了。後來才知道女方是未婚先孕,男方家庭條件又比較差,當時的男方無論是本人還是家庭都不在她考慮結婚的範圍內,她說現在這樣挺好至少比沒離那會好,把男人重新當成男朋友來相處,而且對孩子也是好的,往後要是再過不下去待孩子大了後再分開。她已經沒有重新開始的勇氣了,除非遇到一個真的讓自己動心的物件。她辦了張健身卡,經常去鍛鍊,以前不捨得用的護膚品也捨得買了,整個人狀態都變了,大家怎麼看她現在的婚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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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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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個人真正開始努力得有多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