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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退休老人,在1912年的時候,我的一個親戚,是我的小輩,他問我借錢50萬做生意,我說你父母有錢啊?有好幾幢房子在出租,包括有好幾個店面,為什麼要問我借呢?,他說他媽媽有嚴重抑鬱症,不能告訴她,不然會加重她的病情,我想想是有道理。那個時候,我一共也只有有50萬,存在農村合作銀行裡8個月了,定期一年,獎勵一萬元,如果取出來一萬獎勵銀行要收回,利息按活期算,要虧一萬多元,親戚說,虧的差價歸他出。到了第二年,他說做生意還差10萬元,但是,我全部的資金不到十萬,我和兒子,媳婦,朋友處湊齊十萬給他送過去。過了四年,她的媽媽不知咋知道的情況,二夫妻打到我家裡來了,把我打了一頓,說我為什麼不告訴她?我說第一,不是我不告訴你,是你兒子不讓我告訴你!因為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告訴你會加重你的病情,二,你兒子不吃喝嫖賭,在創業,三,你兒子那個時候是42歲,是有獨立行為的人,不是小孩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是來我家打砸,撒潑就不用還錢了!我也是辛苦工作了一輩子,用牙縫裡面節約下來的血汗錢,不容易的,是來用來養老的。我是一個人,我不苛求你們關心我,只求把我的錢還給我!好多年過去了,2012-20219,現在9年了,他們一年的房租有70-80萬,就不還你!一毛錢利息也不給你!兒子和爸媽一個樣!說起來是自己的妹妹,這麼打官司?這樣的親情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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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過年就是跟前任複合的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