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之於人,猶如糧食、空氣、水分、陽光,須臾不可或缺;猶如藥之於病者,味辛苦,卻能祛病強身。故鄧小平同志強調:“批評的武器一定不能丟。”
然而,時下在一些單位,批評卻成了難得一見的“稀罕事”,即使在名曰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民主生活會上,也僅僅是走走過場,擺擺樣子,說幾句不疼不癢的話,說幾件似是而非的事,不願批評、不能批評、不敢批評的現象很普遍。
也有一些單位,批評倒是開展起來了,但“火藥味”濃得嗆人,一副“無情”、“殘酷”的架勢,“藥”是“良藥”,但“苦口”得要命,效果很不好,有時甚至適得其反,產生負面效果。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個,就是批評的語言藝術不高。
批評需要用語言來表達,是一個思想交流的過程。言為心聲,任何批評的良好願望都必須透過準確的語言表達出來。一般來說,無論是批評者還是被批評者,對批評都有一種戒備心理。
中國有句古話:“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把“忠言”與“苦藥”等同,足見批評的話確實不中聽,通常是“逆耳”、“刺耳”的,現實生活中也不乏從“愛護、關心、保護”的目的出發,發自內心的批評,只因語言逆耳,遭被批評者牴觸,甚至反戈一擊的例子。因此,在向被批評者進“忠言”時,要講究一點語言藝術,像醫師把“良藥”變成膠囊,外包糖衣,這樣既易進口,又能利病一樣,把“忠言”用溫和、友善之語“包裝”一下,使利於行的“忠言”變得“順耳”、“悅耳”一些。俗話所說的“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把這種“忠言悅耳利於‘聞’”的認識上升到藝術的層次,可用如下三“宜”三“忌”來概括:
批評同級:宜義正辭和,忌“聲色俱厲”。
俗話說:“話不投機半句多。”批評的動機是與人為善,目的是幫助被批評者認識和改正錯誤。由於同級之間彼此的職責和地位相等,相互之間沒有統屬關係,開展批評容易使被批評者產生“越界干涉”、“出風頭”、“多管閒事”、“故意找茬”的誤解,嚴重者可能發生爭執甚至展開人身攻擊。
因此,開展批評時,既要有理有據,客觀公正,更要和顏悅色,善於用平和的語氣、中聽的措辭,消除對方對批評本能的反感。
批評的方式,宜採取商議式、雙向交流式,可用“我想”、“我覺得”、“我個人認為”等語氣表明自己的批評意見純是個人的看法,儘量避開諸如“你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我早就料到會是這樣”等類似言辭。
“聲色俱厲”、“義正辭嚴”、“臉紅脖子粗”的方式,責備、埋怨、嘲笑、威脅,質問的語氣,只會傷害被批評者的自尊心,甚至引發其自衛以至反擊,批評的效果是絕對理想不了的。
批評領導:宜間接委婉,忌“響鼓重錘”。
按理說,領導者應該具有“聞過則喜”的雅量,但領導的威嚴總是需要維護的,“明目張膽”的挑戰是大多數領導者難以容忍的。如果批評的矛頭直指領導,以所謂的“眾議”迫使領導在“拒絕批評”和“接受批評”兩者中立即作出抉擇,結果十有八九是要碰壁的。
因此,批評領導,宜用商討式、啟發式、迂迴式,切忌“響鼓重錘”。
在這方面,《晏子論罪》的寓言故事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齊景公酷愛狩獵,非常喜歡餵養捉野兔的鷹。一次,飼養員燭鄒不小心讓一隻鷹逃走了,景公知道後大怒,命令將燭鄒推出去斬首。
這時,大夫晏子走上堂,對景公說:“燭鄒有三大罪狀,哪能就這麼輕易殺了。待我公佈他的罪狀後再處死吧!”景公點頭同意了。晏子指著燭鄒的鼻子說:“燭鄒,你為大王養鳥,卻讓鳥跑了,這是第一條罪狀;你使大王為了鳥的緣故而殺人,這是第二條罪狀;把你殺了,讓天下諸侯都知道大王重鳥輕士,這是你第三條罪狀。”
說完,對景公說:“好啦,大王請你處死他吧。”景公聽後臉紅了半天,說:“不用殺了,我聽懂你的話了。”
批評下級:宜循循善誘,忌“電閃雷鳴”。
批評下屬是領導者的權利,更是一項責任,下級接受上級批評也是必須遵守的一條組織原則。但是,領導者絕不能因擁有批評下級的權力和責任而無視下級的人格和尊嚴而“諄諄教誨”;下級也不會因必須遵守接受批評的原則而對一切批評毫無區別地“洗耳恭聽”。一般說來,下級對領導的批評是相當敏感的,尤其關注“弦外之音”中是否含有極度不信任的威脅意味。
對於領導者來講,通常對下級的錯誤容易產生惱火、厭惡的情緒,如果不注意控制,要麼會橫眉冷對,劈頭蓋臉,大發雷霆;要麼會諷刺挖苦。而這一切,都會使領導者原本是不折不扣的關心和愛護的“忠言”,因態度、措辭、語言欠斟而變了味、走了調,批評也就成了下屬又怕又厭的“嘮叨”,唯恐避之不及,哪裡還有耐心“聽在耳中,服在心裡”呢。
俗話說:“以理服人,威信自生;以勢壓人,無威無信。”領導者在批評下屬時,應該是說服而不是壓服,鼓勵而不是威脅,尊重而不是歧視,循循善誘而不是“電閃雷鳴”。
如果一味刺耳地批評,甚至“我們不管,你自己看著辦吧”不僅會挫傷下屬的自尊心,造成下屬“敬而遠之”的心態,時間長了,還會因逆反心理而“消極怠工”,甚至“破罐子破摔”。
源自:幹部老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