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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爆料稱,自己的朋友原本打算這個月結婚,但是卻在上個月突然分手。起因是女方查了男方的徵信,發現男方欠了很多信用卡債和小額貸,還有很多逾期記錄,所以選擇了分手。最近,婚前該不該查對方徵信的話題,登上了熱搜榜。

有種說法,真愛一個人,為什麼要在乎他或她之前欠了多少錢?在乎了錢,那就不是真愛了。但問題是,他或她為什麼不坦白告訴你自己在婚前欠了多少錢?他或她對你是真心的嗎?我想答案几乎是肯定的。所以網友對婚前該不該查對方徵信的話題也是一邊倒的贊同:該查!

如今,透過相親、聯誼等方式認識結婚的人越來越多,透過微信等社交手段閃婚的人比例也不少見,但任何良性的關係都需要長久的、持續的經營,事先沒有經過適當的磨合與充分了解的婚姻,一般來說基礎是不牢固的,所以“閃離”的比例在現在的社會也不少見。有時候,這個婚離就離也算了,但比感情破裂更糟糕的是,分手時還莫名揹負上了鉅額共同債務,在受傷的心窩裡再插一把刀。為什麼?對方在婚前就欠了很多債。

當然有人會反駁,不是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包括債務),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前的債怎麼會變成夫妻共同債務呢?

但問題是,在當下,婚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仍屬少見的情形下,經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後,又有多少人能夠分的清楚哪些財產是你的或他的?大部分是夫妻財產混同一起且區分不開用途。

這時候,婚前一方的個人債務很容易透過用途的轉化,改變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一方提出可靠證據證明對方債務沒有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所用。

按照法律人士的看法,婚前查查對方的徵信,其實是有助於未來家庭生活的穩定的,這樣可以避免因一方的不靠譜,在婚前隱瞞個人債務,婚後偷偷利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債,導致不同程度的共同債務糾紛,最終走向“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局面。

同時,查徵信更是有助於瞭解對方人品,特別對於感情基礎不牢固或者不是知根知底的人來說,查徵信作為摸底對方人品的作用,還是十分必要的,這是比財務問題更加要緊的事。

徵信是用白紙黑字記錄著一方曾經的生活軌跡,有些人衣著光鮮說得天花亂墜非常動聽,可實際上是一個花花公子或者靠騙錢過日子的“大麻袋”,那如何能託付終身呢?一個人靠不靠譜,查一下徵信就會明白。徵信不好,憑啥把自個的幸福押在一個不靠譜的人身上,更何況,這一押有可能還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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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想過的不那麼累,錯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