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真不想去揣測人心是惡,可是這一次讓我很難過!
老公公前幾年生意失敗,先是把他老兩口的房子賣了,窟窿還是填不上,老婆婆勸我把我這套房子賣了,說欠的賬應該差不多還清了,一家人努力很快就能買房。老公又是孝子,掙的錢都給老公公還賬,我心疼老公,不想他壓力那麼大,同意賣房。可是,結果呢,倆套房都賣了,還外欠200多萬。
我的房子是學區房,而且小學初中是一體的,就在小區後門對過。從家到學校,步行3分鐘就到了。房子賣了,倆孩子也進不了公立學校,進的私立的小學和初中,倆孩子的學費一年接近2萬,無疑給我這個小家增添了一筆不小的開支。
我有時候很懊惱,為什麼老爸欠錢,兒子還債呢??我經常反覆問我老公,“你一心當奧特曼,當孝子,你為俺娘三想過嗎,不說我這個妻子,孩子呢,你給孩子存一分錢了嗎?”我老公總是一言不回。
自己家啥條件,自己清楚,所以我也特別會過。豪不誇張的說,我這4年沒買過新衣服新鞋子。一是我覺著自己家庭主婦,又不社交,不需要穿得多好,二是我表妹,經常給我些衣服鞋,我也夠穿,所以我沒在自己身上買過新衣服新鞋子。
今年過年,我媽媽給我1千元,讓我給自己買點東西。過年時,我也沒捨得買。2.16號,大女兒看淘寶,說熱風旗艦店搞活動,讓我買雙鞋吧。我腰腿不好,腳上的鞋還有些大,我明白女兒的意思,想讓我買雙合適的鞋,走路舒服些。
我看了看,有雙鞋,優惠完124元。心想,好幾年沒買鞋了,都是拾妹妹,女兒退下的鞋穿,這100多,又不很貴。就買了一雙。
昨天跟著婆婆去婆婆舅家串門子。舅媽看見我腳上的鞋,問新買的,我說是的,她說好看。我也沒多說什麼。
飯後聊天,舅媽說“有的人心就是大,該一堆賬,還捨得買,要是我,我可不捨的,冬天沒鞋穿,穿拖鞋都不怕冷。”我又不是二傻子,這不明顯說我的。我也豪不客氣的回了句“欠錢,也得分誰欠的,老公公該賬,讓兒媳婦跟著承擔,房子都賣了,兒媳婦沒鬧離婚就不錯了”。我這話也是說給婆婆聽的!
4年了,我就124元買雙鞋子,就要這麼攻擊我。我窮,就必須光腳,來體現我窮嗎?我窮,就必須餐餐吃鹹菜嗎?
是不是窮人就應該有窮人的樣子?那我想問一下,窮人是什麼樣子,是隻能穿的破爛?不能有一點愛美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