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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

“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恭敬者,幣之未將者也。”

這段話是孟子對我們待人接物方面的告誡。

孟子說如果我們沒有愛心,只是給別人食物,那麼便與養豬一樣。

而如果我們有愛心,但卻沒有恭敬之心,那麼便如同養動物一樣,沒有把人當做人來對待。

恭敬之心,應當在送禮之前就有的,換言之花錢送禮也並不代表著恭敬。

這段話的內容非常值得我們注意,我們不妨反思自己平日裡是如何對待他人的。

譬如對待父母,我們是僅僅在做形式,還是在內心真正做到了“愛”與“敬”?

正如當年子夏問孝,孔子回答他:“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你以為幫父母乾乾活,給父母送點好吃的就叫做孝嗎?

雖然這些做法都是孝敬父母的做法,但是“色難”,手上幹著活,臉上卻一副厭煩的樣子,冷言冷語,不給父母好臉色,那麼父母的心理反而會更加難過,所以這根本就不能稱作孝。

而且用這種形式去孝順父母,只是為了完成孝的任務,為了自己不落下“不孝”的壞名聲,內心根本就不真誠。

對待孩子也是一樣,一般父母對待孩子往往不缺“愛”,缺的是“敬”。

孩子也是人,也有著獨立的人格。

很多父母並不尊重孩子自己的意願,總是用自己的人生經驗以及價值觀“醃製”孩子,並且以父母的強權強行安排孩子的人生。

這就是“不敬”,沒有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對待。

面對朋友、同事等等也是一樣,“恭敬者,幣之未將者也”,禮尚往來是我們中國人的優良傳統。

但“禮”的本質是“情”的載體,這一點很多人都不明白。

他們只關注如何把“禮”送出去,結果很多時候便出現了“強送”、“偷送”等等形式化、任務化的送禮行為。

當“禮”變得如此虛偽,喪失了“情”的本質,那麼便還不如不送,因為這種行為會讓人感到厭惡,反而容易傷了感情。

其實拋開純粹利益交換的那種情況不談,但凡雙方有情,送的東西又與感情程度相匹配,那麼禮自然就會被接受。

這種送禮是“恭敬者”的禮,是真正寄託情感的禮,這種送禮是真正能夠增進感情的禮尚往來。

所以,孟子的比喻非常的貼切,“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我們對待別人的重點應該在內心,而不在形式,內心中沒有“愛”與“敬”的情感,那麼本質上其實根本沒把別人當人來對待。

之後孟子講:

“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也。”

“形”就是人舉手投足的動作形態,“色”就是人的表情與臉色,這些外在表現是靠人先天本性的功能所顯現,是與我們內心情感相一致的。

換言之一個人內心的狀態,是真誠、善良,還是陰險、虛偽,其實在他的外在表現上都可以看得出來。

這一點晚清名臣曾國藩最有研究,他曾經寫過一本叫做《冰鑑》的書,其中就記載了大量看相識人、洞悉人心的訣竅。

所以,我們待人接物最高的修養是由內而外實現身心的合一,內心做到真誠,對人持有愛敬之心,進而由這種內在情感的支撐,催生出我們外在氣質的變化,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有修養、受人尊敬的人。

這也就是孟子所謂“踐形”的意思了。

綜上,這是孟子對於我們日常待人接物方面提出的一些告誡,非常值得我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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