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閨蜜又來找我訴苦了,已經分手了的前男友又來找她,分手原因是前男友另有新歡。
愛要真誠,不愛了也要真誠,對於已經沒有感情的兩個人來說,也許分手是最好的結局。繼續死守,只能是互相傷害。
分手太難,一個人從中學到的東西,可能一大部分來自分手的時候。分手通常意味著其中一個人被傷害。
而世界上並不存在“好好傷害一個人”的方法,只有“儘量少傷害一個人的方法”。
但愛情說想說的是:不愛的時候就不要挽留,走遠了的也不要追了。至少分開的時候,我們都要落落大方。
沒有感情了,就快刀斬亂麻,這聽起來確實有點殘酷,也過於功利,毫無人情味兒。可廝守下去,真的毫無意義,最終的結局也是兩敗俱傷。
有時候,學會放棄是更重要的一件事情。
友友們你們說是不是?既然分手了那我乾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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