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也是70後,在她35歲那年和前夫離婚了。(據說是前夫出軌還有家暴現象),她的兩個孩子判了一個給她。從那時起,她就一個人帶著孩子過。幸好孃家父母幫忙帶孩子,於是她就南下打工,在工廠裡每天上十幾個小時的班。那時的工資也不高,一個月也就一兩千塊錢。自已省吃儉用每月都要寄回去給父母,孩子也到了上學的年齡。父母年齡也大了,幹不了什麼活也掙不到錢。一家人的生活開資就靠她一個人,有好心人也告訴她叫她再找一個,有個人幫襯著分擔壓力總是好。但她想到自己的條件又帶著孩子,怕人家嫌負擔重,不敢接受就一直自己堅持著!
直到39歲那年,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也是和她同一個廠的工友。因為她幹活能吃苦,為人又心好善良,同事們都很喜歡她。大家都知道她離婚了並帶著一個上著學的孩子,所以無論在工作還是生活上都給她照應和幫助。她所在的那個車間的管理也就是現在的丈夫也是個離了婚的男人,為人正直工作認真!對她的照顧也特別多,在幾年的相處再加上工友們的搓和她(他)們終於走到一起。在共同的努力和堅持下,她們把孩子接到一起並找了一所比較好的學校上學。每逢過年過節也把父母接來或一家人回去看望父母,由於兩人都是二婚,都吃過苦受過罪。所以更加珍惜得來不易的幸福,她說她現在的老公對她和孩子都很好。她沒想過自己吃那麼多苦會有今天的幸福,更沒想到會有人不但不賺她負擔重反而還因她吃過的苦加倍疼她!
所以說婚姻不在於頭婚二婚,找對了人才是最重要的!鞋合不合腳只有腳知道,不合腳你卻要硬穿,結局肯定是傷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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