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等個子,身材適中,眼睛不大但很迷人,愛穿,愛美,走到哪裡都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車子不貴,我自己買的,房子也不大,自己買的。
唯一遺憾的就是我單身,還帶一子,已離過兩次婚。
可能大部分人會說我已經離過兩次,肯定是我的毛病,要不然怎麼會跟兩個男人都過不到一起呢?
我的第一個男人,他是我的初戀,我從14歲的時候就開始暗戀他,但是當時他有喜歡的物件,他喜歡的那個人也有喜歡的人,但不是他。
我暗戀他的事不小心被他知道了,是因為我告訴了一個特別要好的女同學給說漏了,弄的全班人都知道了。當然了小時候什麼都不懂。
我在外地工作的那一年,我家裡面給我打電話說給我安排了一個相親物件,我一聽是他我心裡邊還有點激動。
我們聊了大概半年,順理成章的就結婚了,我們的感情也挺好的,但是他有一個毛病,就是愛喝酒,經常出去喝到很晚,而且喝酒沒有節制,別人一讓就喝。經常把自己喝吐的那一種,我最煩男人喝醉酒了。
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五年,我不想再過那樣的日子了,我們就分開了。
我覺得我的第一次婚姻很草率。
很快我認識了我的第二個男人。他不抽菸,不喝酒,不打牌,也不好色。他對我很好,會洗衣服,會做飯,唯一一點就是沒有上進心。(所以說人沒有十全十美的)
但是我貪戀他對我的好,他一個月掙兩三千,我覺得也無所謂,因為我覺得我挺能掙的,我就又帶孩子,又工作。很累很累!
每次有家裡有大事,需要我老公的時候,我老公就說:“你不是能掙嗎?我這點錢根本你根本就瞧不上。”
總之有什麼事需要他幫忙的時候都幫不上我。我想讓他出去掙大錢,他不去,他說:“夠你們娘倆花的就行了,掙那麼多錢有啥用?”
沒有面包的愛情,真的是維持不了多遠。我的第一次婚姻五年,我的第二次婚姻稍微長一點,七年。
我已經離過兩次婚了,我不想再結婚了,婚姻對我已經沒有什麼誘惑力了,我現在,自己掙錢,自己帶孩子,我們娘倆住一個房子,我掙的錢滿夠我們倆花,還有存的,我覺得挺好的,我不需要再有一個人成為我們的負擔。
我在手機上學的美妝,平時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很妖豔,每次出去別人都不知道我有一個那麼大的兒子。不是為了給任何人看,是給內心的自己看!
我給我的兒子穿的好,吃的好,我們兩個閒暇之餘還經常拍一拍段子,粉絲也挺多的,現在的生活挺平淡的挺充實的。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其實每次婚姻都是奔著結婚過日子去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歡而散,這不是我所想要的,但是我也沒辦法阻止它們的發生。
以前我挺在乎別人的眼光和看法的,現在只要我們娘倆過得開心快樂就好了!
我把兒子教育的很好,他很有禮貌,學習也很好,獨立,堅強,勇敢,又有愛心又善良。
兒子是我永遠的驕傲,他說我也是他的驕傲!
我們相依為命,我們如此平凡但是我們如此優秀!
香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