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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苦守著還有什麼意義呢?還要這樣委屈求全下去嗎?這種僅僅只是自我感動式的付出還能堅持多久?

時隔兩年,這個熟悉的聲音再次想起。

結婚七年,異地七年,我們的孩子已經六歲了。沒有二胎計劃,沒有買房計劃,一切等到他把生意做大再說。

兩年前,他提出離婚,我毫不猶豫答應了,熬夜寫出了離婚協議,當初結婚,不計較對方學歷比我低,不計較他是自由職業而我是在事業單位的懸殊,不計較對方家裡一窮二白,結合意味著白手起家,只衝著對方的愛護。在他說出“離婚”兩個字的時候,我的心牆坍塌了,只求痛快結束。可是在約好的時間到達民政局時,他就賴皮反悔了,說當時是氣話,他離不開我。當這個高大的男人以無奈的口氣說出那番話,母性使然,我放棄了堅持。好吧,既然君不願,妾也不足以做到決絕,就好好過日子吧。之前斷斷續續爭吵的五年,也確實累夠了,自己都覺得把自己活成了“笑話”。

此時的我,已經被柴米油鹽的磨礪褪去了“追求至純至善”的傲嬌,已經沒有了氣力活在過去的怨懟裡,我必須承認,之前的自己過於任性過於固執,總覺得我不計較條件嫁給他,為他生兒育女,艱難獨自應對生活種種,他就應該多多從情緒上包容我。從2014年九月女兒出生,半年產假後,我一邊工作一邊帶崽,雖然有孃家媽媽在幫忙,但是沒有文化又固執的老人家,幫助總是很有限的,特別是女兒生病的時候。從近一歲到三歲,女兒月月生病,說是“月子病”毫不誇張,對女兒健康的擔憂,工作和育兒兼顧不暇,日子過得舉步維艱。那種焦慮一直在損耗著自己的健康。這樣的生活,我大多在交通很不便利的的山區度過,那幾年在那邊工作。中間有半年過得格外辛酸,媽媽去外地照顧妊娠分娩的妹妹,我獨自帶著兩歲多一點的女兒,白天工作時間就請一個當地的婦女幫我帶。這樣的生活,身體累,心更累,“離婚”的念頭一直在心頭盤旋。吵架的時候,“離婚”也總是掛在我們彼此的口頭。

友人時常以“過來人”安慰我,沒有家暴(這裡指武力家暴),沒有出軌,就不要輕易離婚,再婚生活十有八九不好過。

日子就這樣在平淡的小吵小鬧中繼續了。

2019年下半年,考慮到孩子將來的學習環境,經過選調考核,我把工作環境轉移到了縣城,單位不提供住宿,自己也沒房,我帶著5歲的女兒租房。周圍同事都是有房一族,一聽說我租房,都紛紛幫我打起了算盤,一年七千的房租,住房公積金八百多,離月供也不遠了,這實在不划算。環境影響,再加上實際需求,我萌生了買房的想法。2020年下半年,我開始跟他提起了這個話題。他各種搪塞,多說幾次,不耐煩了,直接就說不買,於是,又開始了冷戰。各種淒涼的情緒再次翻湧,把自己淹沒。全靠著“為母則剛”的信念,不斷地自我寬慰,沒有一個靠譜的爸爸,如果媽媽再出現什麼意外,那我這麼可愛的崽崽該怎麼辦呢?

這個春節,他前後在家二十天,兩個人,隔天會吵一次,吵完了,彼此冷著,我也習慣自我療傷後一笑而過繼續當下。以前我們吵架,我女兒會著急勸架,現在她全程自己玩自己的。有一天,我和她聊天,問到了這個話題,她竟然來一句,“反正你們兩個總是吵架”。女兒才六歲,這份漠然和習以為常更讓我倍感悲哀。一場婚姻,兩個人都覺得憋屈,唯一的孩子也被這樣一點一點無形地傷害。

正月初八晚上,在他啟程離家的前兩天,我們的情緒再一次爆發,大吵一頓。第二天上午,他丟下我帶著她媽去拜年了,我收拾行李帶著女兒回孃家了。於我,從買房的話題談崩開始,負面情緒一直在累積。於他,他認為自己經濟上付出夠多了,憑什麼我還拿撫養女兒的責任壓他,而且他覺得在我這裡沒有得到男人的尊嚴感,比如,在我孃家,我說話聲音太大了,反對了他的意見,或者在我孃家,我偶爾喊他幫忙做點家務,在他看來都是有損他男人尊嚴的行為。從結婚第二年開始,他在外地做生意,前五年,生意不景氣,養崽的各種開銷,我這邊親戚的人情往來,所有加在一起,他拿出的錢不到一萬,都是靠我微薄的工資在苦撐,護膚品用最便宜的,買衣服只敢去平價超市。前年,所在消費加在一起,他拿出來的錢共計兩萬多。去年,各種開銷,加上回家給我的一萬塊錢,共計三萬多,一個男人,對家庭精力付出不足10%,養育子女經濟上承擔一半而已。竟然還可以大言不慚指責我,如辦事效率太低,不會帶孩子云雲。每當我質問他的養育責任憑都拋給我這個做母親的,人家一句“社會分工不一樣”。難不成我的社會角色是假的麼?這種優越感到底是靠什麼做依託的?大男人的自私可以坦蕩到讓我懷疑人生!

他回來這段時間,無數次抱怨:以前沒有錢,被你罵,現在給了你錢,還要被你兇。我是一個說話直接的人,心直口快。在和他的相處中,從來沒有什麼心計。很多身邊的同事朋友都說,對待男人,要像對待孩子一樣,得哄!要懂得示弱!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應該是非常失敗的女人。異地婚姻這麼多年,母親和父親、男人和女人,雙重角色已經把我打磨得更加有主見,但凡遇到困難,遇到不理解、不公平,我已經無意識條件反射去應對,找辦法。很多時候是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害怕,即使一年中他在我身邊的那麼一個兩月的日子。

以前生活過得艱難,我總有一個信念在支撐:最難的日子過去了,未來肯定越來越好。女人最難的時候,不就是懷孕、兼顧幼兒和工作的那段時間嗎?為給女兒一個更好的教育環境,我考調進城,哪怕降低了四分之一的年收入,工作量也增加不少也不後悔。這麼多年,異地婚姻,孤兒寡母,受夠了,習慣了或者說認命了吧。現在生活的目標就是:最大努力平衡好工作和教育孩子,買個房子,給孩子一個安穩的生活環境。

我在第一個工作崗位上呆了六年,那裡人事環境比較簡單,大家彼此比較瞭解。年長的同事一致評價我:八五后里面,你是個最“霸得蠻”(吃得苦)的妹子。聽著心酸,這到底算是同情?還是讚美?不管怎樣,既然路是自己選擇的,就必須自己堅持走下去,而且要努力走好。或許說是“現在留下的眼淚,都是當初自己腦子進的水”。

一個男人,自尊又自卑,極度期待出人頭地,能力平平,原生家庭不能提供任何扶助,家庭責任感不強,對家庭沒有未來實際的規劃,總是用“我是大器晚成型的。”“我努力賺錢為孩子未來攢底氣”云云,來逃避眼前的家庭責任。當年結婚前,我猶豫過,提出分手,覺得一方穩定,一方不穩定,不長久,他說,穩定的我+不穩定的他,十分搭配,不穩定的他負責更大的發展空間。如今,就是這種組合,困住了我們彼此,我如果找一個穩定的物件,就不會遭遇這樣“喪偶式婚姻”的煎熬生活,他也就不用這樣過孤身在外奮鬥的生活。在此奉勸未婚的姑娘們,有穩定工作環境的,千萬不要輕易找一個工作不穩定的配偶。結婚生子,從十月懷胎開始,女人註定是要多擔當的一個,如果連經濟都沒有足夠的保障,女人的生活就更加被動煎熬了。

最近這一次的大爭吵,“離婚”的念頭又開始縈繞心頭,激怒我的是,他壓根沒有在縣城買房的計劃。理由就是不信任我,怕我舒舒服服住著,給他戴綠帽子,說我現在說話口氣都這麼拽了,以後哪還把他放眼裡。一個女人,生活圈裡,家庭,工作,兩點一線,奔忙著,還要如此不被理解信任,這樣的婚姻,何來希望?還有堅守的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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