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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自己冒犯別人的一件事吧

昨天和朋友講,我有把她寫進故事裡面,重點寫了“倔強”~

具體表現形式為:執著的一些念頭或者思想等

至少有兩點:①一直熱愛舞蹈,故事大概如此:小時候奶奶帶她去看文藝活動,經常看別人跳舞,於是慢慢的被舞蹈打動,愛上了跳舞,於是模仿別人跳舞,組織班級文藝活動,教別人跳舞~

後來,老師說:你需要停止跳舞了,因為跳舞會影響你的學習成績,後來她真停下了跳舞了,原話:那時我的世界是灰濛濛的,好長一段時間,感覺沒了魂~

這有點觸動我,於是我有一點提議:你跳舞,我幫你拍影片,我要把你的夢想記錄下來,多年以後繼續記錄夢想變化的樣子~

這啟發了我想要記錄人們的“高光時刻”,人人的夢想都會閃閃發光,我決定要為這事兒做點什麼

②她還有一個倔強:考教師資格證,已經考了一次了(才畢業1年多),之後要繼續考~

這一點我們有共識:希望透過從事教育工作,來為教育做點什麼,因為我們對自己的教育經歷都還不是很滿意~

我給她大概講了下我認為的她的“倔強”,她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我繼續不知趣的說到,這是一種執念,建立在過往的經歷和經驗中,對我們來說,很多時候是有害的~

同時,我還講了同學朋友的倔強故事,當時不知道我已經冒犯到了她~

後來我閉嘴後,開始思考本次談話,才意識到我自己是“無知”的狀態,即當我寫她的倔強時,其實只是聊了她經歷的一部分,可能還帶著一點評價~

這是極其無禮而且有傷害到她的~

有一句諺語說的好:善良比聰明更重要!

這句話太適合和她這樣講話聊天的自己了~

之前,我曾立下我寫東西的兩大基調:一是真相二是自由

而我的談話和昨天寫的東西,已經背離了這個主題!

實際上,記錄別人的夢想,發展到前段時間,已經變為為寫身邊人的故事,已經有了幾篇了~

我認為這一點是非常難得的,因為歷來人們寫東西都盯著偉光正,真善美,而我一凡人,寫身邊的人,是做自己的一種方法吧~

這裡,有一個大大的誤區,我寫的故事,主角一直都是我,朋友,同事,同學都成了配角,而故事中他們有時候則被我帶著偏見的文字給誤解和抹黑~

多麼愚蠢的一件事啊,這樣子既愚弄了他人,也愚弄了自己呢~

慶幸的是,她很善良,忽略了我對其“惡意”同時腦子裡面有一位法官,能及時發現不對勁的事兒~

反思到這裡,才開始再次調整自己的姿態,我需要平視他們,即我們是平等的,我需要做的,大概是觀察,記錄,聊天,印證,把他人當做主角,我只是客觀的記錄者,發掘他們閃耀的點,用文字精確簡練的呈現出來~

之前有一大佬告訴我:攝影最重要的是:發現美,然後準確記錄

那麼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找到真相,並客觀記錄,這才是我寫東西的一個核~

剛才又突然有一個發現:在冒犯她這事兒中,我還有逃避與偷懶,更適宜一點的做法是:把她當做大人物,去了解其過往,去探索其生活,去挖掘其思想,去靠近她的心~

這大概才是我寫東西的正確打開啟方式~

謹記在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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