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結婚時間長了,彼此會膩會煩嗎?
那天情人節,我對他說,你再給我買個金戒指吧,當作情人節禮物。他說,你手上現在都戴了三個金戒指了,就不買了吧。雖然我有點失落,但我也沒說啥。因為我們畢竟結婚這麼長時間了,而我,也確實手上戴了三個金戒指了,所以,我沒有辦法要求他像熱戀時那樣,每次過節都那麼隆重,每次我買黃金他都應允,再說,我們也並不是大富大貴人家。
以至於那天情人節,我們還是像往常一樣,他開車帶我去給客戶送了貨,我們一起隨便逛了個街,他在河邊釣了會魚,天黑我們就回家了,因為過年的緣故,外面的飯店開業的也並不多,回到家還是婆婆給做了飯。
晚上我自己在想,他是不是不太喜歡我了,他好久沒對我說過我愛你了,好像也很久沒給我買過禮物了。是不是所有的感情到最後都會歸於平淡啊。
可是深夜睡覺時,他抱著我,我忽然感覺到了被愛,他工作忙,可一有時間就會回家陪我,就算晚上有應酬,我一給他打電話他也會立馬回來,家裡的經濟大權還是我一手掌握,說到底,他一直都在我身邊。自己仔細想過之後才發現,原來生活中有很多細節我們都容易忽略,一年那麼多節日,哪有那麼多精力來花心思準備禮物過節日,畢竟,我們最重要的還是過日子,不是嗎?所以,婚後生活並不是每天的風花雪夜,最重要的還是一些平淡日子裡的細碎關心和在意。
熱情退卻後的感情才是真正的開始,真正的愛都不是說說而已,而是用行動做出來的,哪怕他很少嘴上說愛你,只要做出實際行動來,給你足夠的安全感和愛,那他就是好樣的,多年的感情,誰最後不還是歸於寧靜啊。所有的乍見之歡都不如久處不厭。感情久了,也許不會膩不會煩,只是表達愛的方式不一樣了,就像多年的老酒一樣,越久越香,越來越濃。
還清晰地記得,那次我們吵架,在摔了客廳所有東西之後,我奪門而出,恨不得此刻便與他離婚,可是當他在我出門後馬上尾隨而來時,不知道怎麼得,馬上心就軟了,便自圓其說,又不是什麼原則性的事情,不就是身上的一點壞毛病嗎?哪值得彼此吵成這樣。結局當然很美好,在他開車帶我吃頓大餐又給我轉賬五二零之後,我又屁顛屁顛地回家了。
我們在一起這麼長時間,因為很多小事吵過無數次的架,可他從來不隱瞞我任何事,手機可以隨時檢視,賬單可以隨時查明細,彼此坦誠,相看兩不厭,執手共餘生。
幸福其實很簡單,相反,簡單才幸福。也許就是在某個清晨吧,我睡眼惺忪地睜開眼,第一眼看見的是窗外的太陽,第二眼看見的便是陽光打在他胖胖的臉上。看到他還在熟睡的臉龐,除了幸福,還是幸福。也許還是那個瞬間,我在臭美照鏡子,忽然從背後來了個人,他環住我的腰肢,與鏡子裡的我四目相望,鬼鬼地說一句,看,我還是比你胖還是比你黑。
所以啊,姑娘們,如果遇見一個他愛你,你也愛他的人,無論年齡多少否,就大膽結婚吧,人這一生,能碰到幾個這樣彼此相愛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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