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前女友,五年前我們開始談戀愛的 ,那時我23歲 她21,在一起三年多點她不辭而別了 走後就再也聯絡不上了,我試過了所有的聯絡方式 都找不到她, 我曾經也不顧一切去找過她 但是一無所獲,最後因為債務纏身不得不放棄 繼續尋找她,之所以債務纏身 這還和她有關係,在一起的第二年 為了我們以後有個更好的生活 我借了一大筆錢加上自己手裡的一點存款 開了一家超市,經過兩個人一年多的努力 生意做得還行 資金也週轉開了 完全可以把當時借的錢都還了。她的離開可能和我 當時和她商量還錢的事有關 到現在我也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走,她走後 我才查了超市的帳 因為平時 我根本就不管錢的事,查完帳 我又去查了銀行卡 這才發現賬上一點錢都沒有了,把銀行卡的轉賬記錄打出來 才發現 她半年前就開始往外轉錢了 而且錢都是轉到同一個賬號裡的,正因為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所以我沒有選擇報警,也不想為了點錢而讓她被抓,轉走了所有的錢 我沒法還以前借的錢了 這就是為什麼說我債務纏身 沒有繼續找她的原因呢。這之後 超市我也沒心思繼續開下去了 為了還債 我把超市轉給了一個朋友,然後拿著轉超市的錢還了債 然而這錢還是不夠還債的 因為當時她轉走的還有貨款。為了還掉剩下的錢 我這一年多 累死累活的總算還的差不多了。可最近她突然間聯絡我了 問我能不能原諒她,我問了她 當時為什麼要走,她這才告訴了我當時不辭而別的原因 她說 她 網上賭博把錢都輸了,當我提出來說要還債時 她已經拿不出錢了 怕我責怪她 所以她才一走了之 ,如果當時告訴我 我會選擇原諒她 兩人好好努力 一定能掙回那個錢的,因為三年的感情不是錢能換來的。可是現在讓我原諒她 我真的做不到,時間能改變一切 時間也能讓我淡忘她。過去的 我也不想追究了 只希望她能過得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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