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我小時候第一次遠離人群,一個人躲到家裡二樓的一個樹木堆搭建的陽臺上,我的小夥伴找我,我在上面看著默默看著她們不想下來。因為我當時幼小的心靈第一次覺察到不公平對待,我們三個表姐妹中,我的表姐對另一個妹妹好一些。這可能是導致我性格中孤僻偏執的一個重要原因。以至於後來因為媽媽偏愛弟弟,她把好吃的都留給她兒子吃,不讓我吃,我為了迎合她,覺得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後來我知道了,心裡很是不平,這種憤怒好像一直藏在我的心裡,在成年後很多事情中都很容易爆發出來。表面上我看似順從,但是當我感覺到不公平的待遇時,我內心怒不可遏。
我好像從小到大都沒有受到一個長輩的關愛。我的奶奶會把好吃的偷偷留給表姐她們,我的爸媽重男輕女,我的叔叔過年給紅包只給表姐們,不會給我和弟弟,可能因為家庭矛盾吧。
我內心深處的委屈憤怒壓抑發酵,讓我在成年生活中表現的過於敏感猜忌,我像是一直在尋找一份真正愛我的安全感,卑微的渴求,就不能給我愛嗎?我難道不值得嗎?為什麼我就那麼不討人喜歡,不值得被愛呢?這種懷疑讓我有時候內心非常煎熬,溝通也不順暢,因為我害怕表達出來那份我看到的不公,我也害怕承認別人對我的不愛,可是內心又極其渴望的糾結。
但是我今天突然想到童年的這一幕,我覺得我反省到了這個點,那就是我不一定要當一個追光者,我也可以當一個發光者。這世界上不公平是很稀鬆平常的事,父母的偏愛也是人之常情,我為什麼去索取那些不著邊際的愛呢?我自己現在就有能力關愛別人,關愛自己。
尤其是我的女兒,跟她在一起,我感受到那份付出的快樂。我覺得我並不是那個可憐蟲,離婚了又怎樣呢?我依然可以好好愛著自己,或許還能幸運的遇見另一個可以互相依偎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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