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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見“兩頭婚”的字眼是在微博熱搜上,正於江浙一帶悄然興起。最近“兩頭婚”更是引起了各界的廣泛熱議。那麼什麼是“兩頭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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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兩頭婚,是一種比較新的婚姻形式,這種模式既不屬於男娶女嫁,也不屬於女招男入贅,小夫妻成家後依舊與雙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新家庭和女方父母住一段時間,再和男方父母住一段時間,也有人單獨和老人分開來住,也有各住各家的。

他們一般會生育兩個小孩,第一個隨父姓,由男方撫養為主,第二個隨母姓,由女方撫養為主。在兩頭婚家庭裡,沒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對爸爸媽媽的父母都叫爺爺奶奶。

作為32歲未婚的大齡單身女青年,我在婚姻這件事上有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因為我是從小就沒太遠離家鄉,而且父母的感情非常融洽,家庭氣氛也十分和諧,的確可以說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從小我就是被父母寵到大的掌上明珠。

小時候上學,父親會早早在樓下開車等著我,母親就在家反覆拆了又梳我總是不滿意的小辮子,即便如此,父親也會耐心的等,母親也會笑著一遍遍給我梳。開家長會也是父母搶著去開,會先開個家庭會議,徵求我的意見。“麵包你說,這次家長會是想讓爸爸去開,還是媽媽去開呀?我們倆是都想去的,無奈你們老師規定只讓去一個啊。”

我時常會笑嘻嘻的指著爸爸說,“讓我爸去,他太帥了,他去我特有面兒。”媽媽就會很是不高興的挑理一番。

“你媽這麼美,你這丫頭怎麼就這麼沒有眼光,你這麼想啊麵包,你媽肯定是比你爸貌美,才會征服你帥氣的爸爸娶我回家啊,沒有我哪來的這麼可愛的你啊!”我媽的邏輯是無懈可擊的,然而我卻依然執著的拿手指著我爸的方向,不肯修改。

我媽見勢也只得作罷,依然會做好暖暖香香的早餐給我們爺倆,然後看著我爸得意洋洋的整理衣裝去開家長會。晚上跟爸爸回家時,屋裡早起升騰起熱乎乎的飯菜氣,媽媽在門口笑嘻嘻的迎接我倆,還不忘飯後聽我爸聊聊老師都誇我什麼了,然後一臉遺憾的表示自己沒能露臉,少了一次在一眾家長面前揚眉吐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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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的恩愛讓我對於愛情有一份執著和憧憬,更是讓我不願在自己長大後,離這個溫暖的家太遠。我有很多同學選擇背井離鄉去外地打拼,可能也有他們的收穫,但之餘我這個小女子而言,我的事業心沒有太強,“父母在,不遠遊”這句古語在我身上深刻得到了踐行。

我會在工作後依然賴在家裡,但我並不是啃老族。我自己的開銷足夠我自己花銷,也足夠我自己在外買房。但我對於父母的愛,讓我選擇賴在家裡,賴在他們二老身邊。我覺得一家三口的日子非常幸福,週末我們會一起郊遊踏青,或者出去吃點兒好吃的,或者老爸親自下廚,那種簡單的溫暖讓我捨不得離開。

對於父母的愛,更是隨著自己的長大成熟,多了一份擔憂和放心不下。我甚至覺得以後即便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對父母的愛份額會有所減少,所以我總是說著,“結婚幹嘛,我現在這麼幸福,我給你們養老,我不想嫁。”

我很多時候想,結婚對於我的意義更多在於一種延續,可能找到對的人可以獲得幸福,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家庭,也許他的家庭也非常幸福,他也不願離開養育他長大的父母。而事實上,我的確在有這種想法不久後的一次相親中,就遇見了這樣一個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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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各方面條件都很出色,只是提出一點。“麵包,我媽從小養我長大非常不容易,她現在身體不好,我想結婚後依然可以跟她住在一起,方便照顧,你會介意嗎?當然,我爸媽見過你之後都對你很滿意,也非常喜歡,我相信你們會相處融洽的。”

男孩的表達是真誠的,而我還是在慎重考慮後選擇了拒絕。因為畢竟兩個人的結合都要面臨很多羈絆,何況是兩個家庭的交融,日常的瑣碎不是我們兩個孩子想的那麼簡單容易應付。透過這次相親,我就在想,能否婚後我們也各自住在自己家中呢?

而這個疑惑就在我看見“兩頭婚”之後,找到了答案。我想這是解決像我一樣擁有幸福原生家庭,自身有足夠經濟實力的女生憧憬的婚姻模式。

在我看來,兩頭婚家庭商定好生育兩個小孩,是積極響應了國家的生育政策,有利於緩解社會的老齡化。沒有彩禮和陪嫁門檻,男方和女方的經濟壓力都會減輕。相對而言,可以提高年輕人的結婚意願。再者,生育兩個小孩既隨父姓又隨母姓,避免了姓氏和撫養方面的紛爭。

但是弊端往往也很明顯,由於各方子女和原家庭較高的"粘性",不可避免的會導致孩子缺乏一個家庭意識,而夫妻之間也會對自己所組成的小家庭失去責任感,因為由於兩個孩子分別有不同的姓氏,所以,無論男方女方,與另一個不跟自己姓的孩子多少都會有些隔閡,而且這樣的婚姻也容易出現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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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如何選擇,個人認為,其實只要兩個人,兩個家庭能接受,前期溝通好就好。後期的婚姻也用拖善的方式維持,就可以了。婚姻制度本身就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自然也會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生改變。

如果翻看所有和婚姻有關的法律法規,閱讀婚姻制度的起源與發展,不難發現,在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和“愛情”沒有直接關聯,但“權利與義務”卻有著直接關聯,更多是代表了“責任”和“利益”。

從這個婚姻制度產生的這個角度來看,兩個人結婚可能是因為相愛,但也可能並不相愛,相愛是結婚的不充分不必要條件。

久遠的古代,兩個人結婚的起因,並非全因為相愛,而是為了組成家庭,從而提升生產力、增加經濟收入、改善生活質量、更好地養育繁衍後代、提升抵抗風險災害的生存能力、謀取更為幸福的生活。

而隨著時代逐步發展,在人類社會越是文明化、越是成熟化的時候,有穩定的物質和健全的法律條文來保障人們的生存發展,人們的幸福生活不需要再完全依靠結婚和組成家庭來保障,再加上現在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獨生子女,出現兩頭婚、頻繁離婚、終身不婚等現象都十分正常,這是順應時代的變化,滿足當下人類社會需求而產生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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