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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東少

我沒有關係一般的朋友。

關係一般的朋友不是朋友,只是互相利用。我靠自己可以過得很好,不需要利用誰,我自己活著很好,所以也不想隨便被誰利用。

在我這裡,人類分為兩種:朋友和陌生人。是我朋友,千山萬水我能去找他,不是朋友,金磚銀磚送我不要。

有人請我吃飯,我一定要問飯桌上都有誰,只要有一個不熟的,我絕不去,你就算到我家來拉我求我,我抬下眼皮算我輸。

很久以前看過一句話:我們的感情就像一杯酒,遇見一個人,付出一點,酒就少一點,再用水兌滿,給下個人。

而我發現,每個人的酒精含量是有限的,非常有限。愛情是這樣,友情也是這樣,你給的人多了,感情就沒那麼濃。

我是很懶很怕累的。舉個例子:我覺得每天去思考穿什麼吃什麼,是很耗費精力的,所以同樣的衣服我會買兩件,相同的飯一吃就十幾天。對我來說,為了吃什麼穿什麼付出思考,比吃難吃的食物,穿難看的衣服更令人心累。

去年,我大學舍友結婚,在江蘇,距我一千多里。我買了正裝,坐上高鐵,去時一天,回來一天,在婚禮上幹了一天活,份子錢還給了一千,直接給我脫了一層皮,而我們畢業之後,其實很少聯絡。

我在任何圈裡,都屬於不好對付的那種。同學覺得我不合群,同事覺得我不好說話,親戚覺得我不愛來往。這些我都知道,知道我也不改。

有人覺得這很怪,其實我同樣覺得別人很怪。交朋友,不是集郵票,難道你集齊足夠數量的朋友就能召喚神龍了嗎?

不是湊巧在一起上學,大家就自動成為朋友了,不是湊巧在一起打工,大家就比別人更親密了,更不是湊巧有同個人的基因,大家就該多麼合拍。

年紀越大,人越孤單,是因為人們早晚會發現,其實每個人能給出的愛極其有限。

假設我有個女朋友,我送她一束花,她收著,親我一下,路人送她一束花,她也收著,也親他一下,我就不是在給女朋友送花,我是在給觀音菩薩上香。

一個人,跟所有人都是朋友,那做他的朋友,和陌生人沒區別。友情,愛情,都是愛,愛是區別對待。如果一個人給你的愛和給所有人的愛一樣,這種愛就沒什麼價值嘛。

對我來說,與討厭的人交往,比孤獨更難忍受。這就是我人緣不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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