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總務當了八年,常常要應酬,客人來的時候,我的老闆在場,我們三個人,然後客人就當我老闆講,說我從來不喝酒,我有過敏,我不能喝酒,然後老闆提前離席。
客人就說:“誒,我們不要喝酒,但是嘗一點啤酒就好了”。結果就喝了一打,我回去怎麼報銷?我問你。因為老闆在場的時候已經說了,這個人是不喝酒的,結果回來賬單上一打啤酒,是不是被我帶回家了?還是我一個人猛喝?像這種太多的現象,那你怎麼辦?我問你是你怎麼辦?
你回去就把賬單拿給老闆核銷,他不問你,但是他一大堆的懷疑。這個時候你就要把賬單抓在手裡,就說:“老闆,那天你在場,他說不喝酒,結果他喝得比誰都多,這種人我以後不想跟他來往。”
老闆就講:“這種人有這種人的好處,你不跟他來往幹什麼,繼續跟他來往,反正他喝多少你陪他喝就好了。”
然後你說:“他也不能喝那麼多啊。”
老闆說:“喝多少?”
你說:“喝了一打。”
老闆說:“才喝一打,你緊張什麼。”
這樣下來什麼事都沒有,你要交叉運用啊,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迂迴的,你就達到目的了,你赤裸裸的就是這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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