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一個故事。
一天,蘇格拉底帶領幾個弟子來到一塊長滿麥穗的田地邊,對弟子們說:“你們去麥地裡摘一個最大的麥穗,只許進,不許退。”
第一個弟子走幾步看見一支又大又漂亮的麥穗,高興地摘下了。但是他繼續前進時,發現前面有許多比他摘的那支大,只得遺憾地走完了全程。第二個弟子吸取了教訓.每當他要摘時,總是提醒自己,後面還有更好的。當他快到終點時才發現,機會全錯過了。第三個弟子吸取了前兩位教訓.當他走到三分之一時,即分出大、中、小三類,再走三分之一時驗證是否正確,等到最後三分之一時,他選擇了屬於大類中的一支美麗的麥穗。雖說,這不一定是最大最美的那一支,但他滿意地走完了全程。"
你們有沒有覺得其實我們在選擇另一半時,就像是在長滿麥穗的田間挑選那個最大最美的麥穗。我們可能會像是第一個弟子那樣,輕易地就做出了決定,但是得到手之後卻發現根本不是最適合自己的。也可能會像第二個弟子,總覺得前面還有更好的,於是放棄了很多選擇,走到最後卻發現身邊空無一人。
我們這一生會遇到很多人,有的人在前半程遇到了很多愛自己的人,於是過早地就把自己掏空了,輕易地付出了全部自我,等到遇到那個最好的人時,卻發現最好的自己已經掏空了。
而有的人一路上挑挑揀揀,總覺得眼前都不夠好,前方還有更好的。於是一直在往前走,走到最後卻發現根本沒有那個最好的,也因此而錯過了很多不錯的人。
其實我們做人不能夠太隨意,但是也不能太貪婪,這個世界上好的人有很多,但是不是我們都會遇到,對待愛情要有所挑剔,但是也不能太苛刻,不然最後什麼都得不到。
選擇另一半,要善用“最優停止理論”。所謂“最優停止理論”,也叫37%法則。意思是考察前37%的人時,誰都不要選;然後,只要之後的任何一名比前面所有人選都優秀,就要毫不猶豫地選擇他, 不管之後是不是會遇到更好的。
比如說你遇到了10個人,要果斷放棄前面的3個人,等到之後遇到的人但凡有比前面三個更好的,就要果斷拿下。既不隨意,也不盲目,這樣才能遇到你理想中最好的那個人。
愛很珍貴,不要輕易給予
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而每一個人的愛都很珍貴。無論你是被選擇的,還是主動付出的那一個,都要把自己看得很重要才行。
有些人哪怕對你再好,但是隻要他不是合適你的那一個,就不要輕易選擇。很多女生在愛情當中都很容易犯的一個錯誤是,把感動當成是愛情。或者是把追求者多當成是一件很驕傲的事。
因為他對我真的很好,而選擇他,因為不想要放棄被追求的榮耀,於是哪一個人都不想捨棄,吊著對方,或者是每個人都去試一試,最後挑選出最好的那一個。
前者是因為心太軟,後者就是“渣”。不喜歡的人,哪怕他再好,都不要去挑選,這不僅是對對方的尊重,更是對愛情的尊重。
被很多人追沒有什麼驕傲的,他們喜歡你和你無關,要學會拒絕那些不適合的人,把最好的自己留給最值得的人。
愛的挑選要適可而止
與很輕易進入一段愛情相反的一類人是,把自己放得過高,覺得誰都配不上自己,於是一直在挑挑揀揀,最後成功地被剩下。
就像是《圍城》裡面的蘇文紈,她剛開始把自己的愛看得過於重,不肯輕易給出去,覺得身邊的人都配不上自己,於是去留學,而等到她成為博士之後,卻有一種曲高和寡的感覺,沒有人願意前來追求,最後追求方鴻漸不成,閃婚嫁給了曹元朗。
我身邊也有一位女生,今年已經35歲,其實她本人不算優秀,只是長得還不錯,於是拒絕了很多登門求愛的人,她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眼光過高,卻忘了她在挑選別人的時候,別人也在挑選她,挑來挑去可供自己選擇的餘地越來越少。
當然,選擇另一半是要謹慎一點,多挑選也沒錯,但是不要過於抬高自己,要懂得適可而止,沒有誰才真正完美的,拒絕了37%之後,剩下的只要比前面的優秀,就大可放心選擇,不要一直等待,最終只會錯過。
好的愛情是,你可能不完美,但在我心中最完美
要在遇見的人當中選擇那一個最完美最好的,這本身就是一種悖論,因為本來就沒有哪個人是最完美的,而且即使你遇到了,也不一定能夠把握住。
而我們要選擇的愛情就是你可能不是最完美的,但是在我心目中應該足夠完美,我知道後面可能還有比起更好的人,但是選擇了你已經無憾,此後再遇見誰,都和我無關。
總不能一直抱著前面還有更好的這樣的想法吧,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終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那個最好的人,因為總有人更好。
但是愛情就是一場適可而止的挑選,在與自己相匹配的人當中,選擇那個最適合你的。如果你覺得追求的人當中,沒有看上的,你所應該做的是讓自己變得更優秀,成為你想要成為的人。
選擇另一半,要善用“最優停止理論”,不要輕易把自己的愛情交出去,但是也不要過於抬高愛情。
在有限的選擇之內,選擇那個最好的,不要貶低自己,看不起自己的愛情,也不要看低別人,覺得誰也配不上你。
做出了選擇之後,就要堅定自己的選擇,未來無論遇到再好的人,都不要後悔,畢竟在曾經那個時間點裡,你能夠選擇的就是那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