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她在剛談戀愛的時候總會跟我分享戀愛中的新鮮事,前一到兩個月時間,她過得非常開心幸福。
可當熱戀期一過,她和男朋友就進入到了磨合期。在那段時間裡,她們動不動就吵架,互相傷害,把自己弄得傷痕累累。我作為她最好的朋友,為此也承受著同樣的“痛苦”。
一次、兩次、三次,四五六次吵架,我都會以朋友的身份去安慰她。聽她吐槽,陪她熬夜聊天,喝酒或者是逛街散心等等,這些我都做了。可是到頭來呢,她跟他男朋友又和好了,然後就沒我什麼事了。
後來我學聰明瞭,她再說分手的時候,我都懶得理她,反正最後都會和好。哪怕她給我發一大串語音,我也懶得聽了,隨口安慰一句,便敷衍過去了。
只要她幾分鐘沒回復我,我就知道一定是她男朋友在哄她,隨手發一句“你還好嗎?”她一定會回覆“我們和好了。”你看,果不其然。
磨合期過去了,接下來兩個人就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偶爾見她曬幸福,偶爾也會聽她吐槽家長裡短,只是再也不見她說分手這樣的話了。
見面時我問她:“怎麼都不見你們吵架鬧分手了?感情變穩定了嗎?”她回答:“其實偶爾也會吵架,偶爾也會鬧得很大要分手。”我接著問:“那怎麼都沒見你跟我吐槽這些呢?”
她笑著跟我說:“反正都會和好,跟你說那麼多怪見笑的,而且你也不是很想聽,你要是聽得多了,到時候不想談戀愛來怪我咋整。”
心底的想法被拆穿還挺尷尬的,聊著聊著就聊到了吵架的問題,我一直都弄不明白情侶間怎麼會有那麼多的架要吵,明明看她倆在一起的時候那麼和諧。
她回答:“兩個人在一起吵架,其實都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本來不至於弄到吵架局面的,可是當這件小事發生的時候,你沒辦法控制住自己不發脾氣。等吵完了才反應過來,這點破事也能讓我們吵成這樣?”
也是,吵架歸吵架,說了分手,又沒說不會和好了。害,女人的嘴,都是用來騙人的。
很多人都覺得吵架之後再和好沒有意義,因為那個疤還留在那裡,怎麼樣也消不掉。可我認為,吵架也是情侶關係緩和的調味劑。
情侶吵架的目的,就是為了說出不滿,意識到是自己的錯誤,並改正過來,吵架的事情就能得到完美解決。如果吵架過後,你還一直把這件事記在心上,那這道坎你怎麼也跨不過去。
情侶之間發生吵架,本不是什麼壞事情,主要還是看自己如何去面對。反正不是你讓他就是他讓你,如果你們互不相讓,都不願意為心愛的對方低頭,那這段感情也只能以分手告終了。
當然,單方面低頭道歉也得有個度,感情是相互的,如果一直都是你在委屈,在讓步,那麼你就該考慮這個人是否值得。
女孩都想要一個像爸爸一樣關心自己的男孩,可你別忘了,你的男朋友年紀大不了你幾歲,他在家裡也是個被爸媽寵愛的寶貝。
我是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