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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剛剛開始寫東西的時候,我是很興奮的。

為什麼?因為一直在憧憬著別人讀著我寫的東西,然後肯定我的作品,無愧於心,無愧於名。

記得當初懷著一腔熱血加入了省青作協,遇見了一位很好很好的老師,他總是給我許多創作上的指導,不僅如此,還教會我很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可以說,算得上是我的“伯樂”了。原本我以為作協會像是一個其樂融融的大家庭,很熱鬧,大家都能抒發自己寫作的感受,分享自己寫作的經驗……

我也和老師說了我的看法,他告訴我,寫作本來就是一件孤獨的事,在這裡你也許能交到知心的文友,但很少,關於創作,我們能提供一些外在的幫助,至於寫東西的核心,還在於你自己身上。

確實,我也感覺到了這一點,寫作本來就是自己的事,至於能否找到知心文友交流創作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沉得住氣,一心一意搞創作。

這些年,而我也從那個“一腔熱血”的小青年變成了走一步看一步的“半成熟”狀態,沒有意義的交流不會參與,互相吹捧假惺惺的表態也懶得去做,甚至對於一些毫無含金量的比賽也不屑於去參加。

很多時候,在很多人眼裡,彷彿隨便拿了個獎,在一些刊物發表點作品就可以自詡為“作家”了,實則這樣的做法卻是“自掘墳墓”。一個人到底是不是“作家”,自己說了不算,身邊的人說了也不算,而是時代沉澱的結果。而很多人卻往往等不及,於是乎,什麼“青年作家”“青年詩人”“十大傑出xx”的稱號猶如雨後春筍般生長在神州大地。

好像一夜之間,“作家”二字再也不值錢了。

然後我們眼中的神聖的感官被挑戰,對於“作家”產生了本質上的懷疑——到底是作家水平變差了,還是一些人變得不要臉了。

我們開始批判他們,圈內的人也好,圈外也罷,只是因為我們心中還有“作家”二字的期望,希望迴歸到它本來的地位。當然,也希望一些人也不要那麼厚臉皮了,要麼叫作者,要麼叫愛好者,要麼叫學者,或者各級作協會員都行,自詡“作家”的人完全就是自掘墳墓。

當然說到這裡有的人會問了“為什麼要把作家想得那麼高大上呢?它不就是一種職業嗎?”

不用說,這十有八九是圈內的人說的,還是那種寫得一般的人。

試想一下“哪一個真心寫作的人不想達到真正作家的境界與實力?”甚至無數人為達到這個境界在孜孜不倦地追求著,說出那樣一句話來,也是對“作家”二字的侮辱,也是對這份職業神聖性的誤解,你可以說,寫東西是一份職業,但是“作家”不是,作家是一種高層次寫作的狀態,能用所寫所想給予人心靈上的不同感受,賦予極大的精神享受,甚至集大成者能夠開創一種流派,流芳百世。舉個簡單的例子,“作家”的境界當如唐宋八大家。

結尾,借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說“我所佩服諸公的只有一點,是這種東西也居然會有發表的勇氣。”出自魯迅文集《熱風》中的《估《學衡》》

而我再添一句——“這樣的人居然有勇氣也敢自詡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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