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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二回孃家去看老爸老媽,二姐說想找我閒聊會兒,我說行。閒談中我才得知原來二姐想讓我把工作辭了來照顧老爸老媽,因為老爸今年快九十歲了,行動尚且能自理,老媽也八十多,患有冠心病,做過支架,還有腦梗,腰椎病,身體一天不如—天。我們兄妹共五個,哥哥姐姐們各自的家庭負擔都很重,所以二姐說她和大姐商量了下,意思就是她們出錢讓我來給爸媽做做飯,照顧照顧爸媽。可是雖說再過幾天兩個兒子都要走了,家裡就剩我和老公兩個了,可是我也有難處啊,兩個兒子,大兒子今年都二十七八了,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工作,工資也不高,到現在連物件也沒有,二兒子還在上大學,我老公在家附近小區當保安,工資—月也不到兩千,所以也不寬裕。本來照顧父母是做兒女的應盡義務,可是我家離孃家比較遠,騎電動車也得二三十分鐘,如果要我去照顧我父母,那就又沒人給老公做飯了(老公他們上班時吃飯只有—小時時間,讓他自己做一兩天還行,時間長了肯定也不行),所以我當時沒答應二姐,可二姐還說讓我再考慮考慮,和老公再商量商再給她答覆,我現在很為難,大家說我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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