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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隨著人們生活品質的逐漸提高,即便是老年人,也不願意馬馬虎虎混日子,他們無論多大年齡,依然會將自己的生活過得風生水起,會努力追尋幸福的晚年生活。

特別是喪偶的老年人,在晚年時意外失去老伴,會感覺特別不適應。老伴在世的時候,兩個人相伴著過日子,幸福指數更高。老伴去世後,一個人會倍覺孤單。

所以絕大多數的喪偶老年人,都有著再婚的需求,他們中也有很多人找到了意中人,並且生活到一起。在領不領結婚證這個問題上,每個人的處理方式各不一樣。

那麼,老年人再婚究竟該不該領結婚證?領證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聽聽兩位當事人怎麼說。

黃奶奶:

我今年七十二歲,再婚老伴比我大二歲,今年七十四歲了。我倆五十多歲的時候,就已經領證結婚。我倆都是中年喪偶,經人介紹相識。我喜歡他踏實肯幹,懂得心疼我。他喜歡我貌美顯年輕,心思單純。

我倆共同生活了將近二十年,這二十年的時間裡,我倆一直都很和睦,從未紅過臉、打過架。每次我和他有不同意見,他總是大度的讓著我,從不會和我發生正面衝突,讓我和他在一起感覺到特別幸福。

我倆都沒有私心,兩人的收入都放在一起,由我統一管理。我很感激他對我的信任,從不會私自截流財產,我會謹慎消費,再把多餘的錢存在公共戶頭上。

我的女兒和他的兒子都已經各自成家,沒有和我們住在一起。這麼多年,我倆一直都享受著不被人打擾的二人世界,生活的幸福指數很高。

今年他突然得了腦溢血,雖然經過搶救撿回了一條命,但是卻永遠失去了自理能力。自從他癱瘓之後,我的生活就變得尤為艱難,讓我感到很悲觀。

我已是古稀之年,這麼多年被他呵護著,從來就沒有出過大力。現在突然讓我照顧一個一百七十斤的癱瘓老人,以我的體力,根本就跟不上。

我強撐著照顧了他一個月,直到累得直不起腰。實在沒辦法,我只好打電話叫來繼子,讓他想想辦法。繼子卻說他很忙,顧不上他的老父親。

他說我作為他父親的合法妻子,現在他父親病重,我就得好生伺候著。他說那是我作為妻子應盡的義務,說完他就撂下我走了,再也沒搭理我。

繼子撂挑子不管,我只好繼續強撐著照顧老伴。平時給他端水餵飯還行,可每次伺候他洗澡卻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我一個老女人,根本沒有力氣搬動他笨重的身軀。

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求女婿來幫忙。每次給再婚老伴洗澡,我和女婿都累得一身汗,得好幾天才能緩過勁兒來。甚至累得我全身骨頭疼,有時候我恨不得一頭倒在床上,再也不想爬起來。

老伴的身體這輩子都好不了,我不知道以後漫長的歲月我該如何度過?我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如果我繼續長期伺候他,總有一天我會被累死。

現在我特別甚至羨慕那些沒領證的老年人,因為他們可以來去自由,不用像我這樣,被一張結婚證束縛,即便已經毫無承受能力,還得被道德所綁架,在不幸的婚姻裡掙扎,直到生命結束的那一天。

趙奶奶:

我今年六十六歲,和再婚老伴在一起同居剛滿一年,他就對我下了逐客令。他雖然已經七十多歲了,卻有了新歡。自從那個喪偶女人和他跳過一次廣場舞之後,他就忘乎所以的迷上了她,開始瘋狂追求他。

那個喪偶女人明知我的存在,卻依然和他保持著交往。我和她有過正面交鋒,但她每次都不屑一顧的看著我,說我和再婚老伴又沒領證,根本就不受法律保護。

她甚至說我是一個賤女人,男人只需要勾勾手指頭,我就和男人住到了一起。她說她才不會像我那麼傻,不要男人一分錢彩禮,就把自己打發給了男人。

她如此蔑視我,讓我實在氣不過,我知道:他們就是想合起夥來把我趕走,好給他們騰地方,方便他倆在一起。我偏偏就不走,我倒要看看,只要我不主動搬走,難道他們還能把我拖出這個家門?

如果不是那個喪偶女人的出現,我的日子過得還挺好。我沒有養老保險,以前一直做著住家保姆,現在我歲數大了,再也幹不動保姆的活計,以前的老客戶就給我介紹了這個男人,並且和他同居在一起。

再婚老伴有退休金,雖然他的退休工資從來沒有給過我,但是和他在一起,只要能夠讓我吃飽穿暖,我就很知足。

我覺得作為一個沒有收入的老女人,只要男人願意給我提供住處和衣食,就已經很好,不應該有更多的非分之想。

所以,當再婚老伴提出不和我領結婚證時,我想都沒想就一口答應。我覺得對於我來說,領不領結婚證,並沒啥區別。畢竟我又沒想貪圖他的財產,只要我倆能夠在一起好好過日子,就此啥都重要。

然而,如今這樣被動的局面,讓我特別後悔當初的草率。如果我和再婚老伴領了結婚證,作為合法妻子,我就可以好好的教訓一下那個喪偶女人。

由於我沒有和他領結婚證,所以根本沒有立場譴責喪偶女人的插足,只好自己忍氣吞聲,期待再婚老伴覺醒的那一天。

再婚老伴終歸辜負了我的期待,他甚至狠心將我的物品扔出了家門。我不願意走,拉扯著他據理力爭,說這一年來我任勞任怨的伺候他,即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如果他一定要無情的將我掃地出門,那麼就要在經濟上給我補償。然而他只是惡狠狠的啐了我一口,說我就是一個不值錢的賤女人,居然還想找他要錢?

他說我是白日做夢,就把門狠狠的關上,任憑我在門外哭喊,也不願意開門再看我一眼。看著眼前再也進不去的大門,我欲哭無淚。

如果我倆領了結婚證,還可以和他打官司,讓法律給我主持公道。現在我對他毫無辦法,唯有收拾好自己的東西,默默的離開。

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一定要堅持和他領結婚證。因為只有領了結婚證,我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夠在所有人面前抬頭挺胸的做人。

結束語:

再婚究竟該不該領證?每個人處事的角度不同,處理的方式也各不相同。雖然再婚不領證可以過得輕鬆隨性、來去自由,但是也有著很大的弊端。

不領結婚證的婚姻,遠遠沒有領證的婚姻更有凝聚力,一旦婚姻遇到風吹雨打,很可能就會勞燕分飛。領了結婚證的再婚夫妻,即便有了小矛盾,也會因為結婚證在手,會有所顧忌,不願意輕易選擇離婚。

特別是晚年再婚,弱勢的一方最好選擇領取結婚證。因為這不僅僅是一種保障,更是給自己增加安全感的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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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人,不管怎樣,用心鑽一行,愛一行,總是能有收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