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很怕老,那是我三十歲那年的事。單位突然分下來的小妹坨,那麼傲嬌張揚的青春,會讓我驚慌失措。
可是年近四十後,我越來越喜歡自己。
不再執著地愛一個人,也不再介意是否有人愛。我的生活自由度突然來了。
衣服越來越合體,氣場越來越強大,笑起來越來越放鬆。我能準確判斷一件衣服和一款首飾是否適合我,我不再跟潮流,知道把十幾年前的衣服穿出時尚感。
今天給我染頭髮的運華說:你很有古典風……適合長髮。
我知道。很感謝生活的歷練讓我看清了自己。
讀過的書,看過的人,吃過的飯,走過的路,受過的傷……都告訴我一件事:你獨一無二,縱然不美,可是值得被愛。
值得被愛的人,都是找到了自我的人。
曾經那麼嫌棄自己啊!不堪回首的往事……
不喜歡自己的人,特別容易被人控制,總在無形中取悅他人。你喜歡的人,可以用一個不滿意的眼神就殺死你。
良姐長得極美,可是一開口聊得三句就讓人無比嫌棄。她會反覆對人求證:我老了嗎?我還好看嗎?是真的嗎?我最近看起來是不是很憔悴?……
沒完沒了。
我承認自己開始老去,但我相信六十歲的時候我會比現在更好看。因為那時的我只要能夠生活自理,必然笑容真誠,言語乾淨,穿著得體,心無旁騖。
我將會活成一個乾淨從容的老太太,像我的祖母陳良秀那樣。我喜歡她,也喜歡我自己。
再說一遍,我真的好喜歡現在的自己。也希望你,親,和我一樣,把狼煙四起的日子活出一張一弛的韌性。
我愛這世界,並將執著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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