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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A,75年 貴州人 在外打工就認識了我們村的一個男的。女人A在懷了孩子後,就到了男方家裡待產。也就是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生了一個兒子。生完孩子後兩個人經常因為小事吵架,女人A就出去打工,留下男的在家裡照顧孩子。女人過年會回來住上一段時間。第一個孩子4歲的時候女人A又懷了一個,十月懷胎生了一個兒子。期間一直小吵不斷,第二個孩子生完幾個月,兩個人打了起來,女人A一氣之下去福建打工。這一去就再沒回來過。男人因為帶著兩個兒子,一直沒再找。但因為分居太久,就已經當是離婚了,只是沒辦離婚證。女人在外打工這些年跟另一男的在一起,還生了一個女兒。現在大兒子也20歲了,小兒子讀初中了,在外面生的女兒也有8歲了。現在孩子大了竟然要回來,想跟男方復婚一起過日子。

我想說的是兩個兒子你一天沒帶,他們會跟你有感情嗎?然後現在的女兒已經8歲,帶到這邊來跟單親媽媽有什麼區別?復婚以後男方會真心對你嗎?當初自己都不自重,不珍惜自己,也不負責任。誰會珍惜你?尊重你?

同為女人,我真的很為這個女人的以後生活擔憂。如果是我,既然之前自己錯了,也不要想著依靠誰,自己單過。儘自己能力彌補對孩子的傷害,然後現在多存點養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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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所有的夢想和愛好都要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