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因為生活環境改變而發生的意識形態的變化,謂之“文化”,這種狹義的文化存在於我們的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範當中。在我們的文化中,精神是促使身體做出行為的主導因素,還不止於此,精神還能對人的身體發育起到輔助作用。最終我們會發現,不管你屬於哪一類人,都有一種標記,那就是你所作所為的目的性,這是一個人在表達方式上的標記。當然,精神並非無所不能,它沒有人想象得那麼有絕對的主宰權威,作為行為的保障,克服困難還需要一個健康的身體。精神的司職功能在於對環境產生影響,它要讓身體免於疾病、死亡、傷痛以及意外事故,包括身體功能的損傷。精神可以讓我們有快樂或悲傷的感知能力,產生無窮盡的想象力以及對事物優劣的辨別能力。
作為預測未來的一種方式,幻想和識別是一種方法,但並不侷限於此。幻想和識別可以激發人的感覺,身體因此而受到支配,做出反應。顯而易見,人對未來生活設定的目標以及他的人生態度,個體感受由此成型。感知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支配著人的身體,但人並不依賴於感知,而是依賴於他對自己未來目標而採取的人生態度。
顯然,個人的生活態度並不是影響他行為的唯一因素。如果缺少了諸多其他因素的參與,態度本身並不會產生行為。行動力還需要強化動機。新的個體心理學的觀點有一個新的發現:人的感受從來不會與生活態度背道而馳,目標是人心目中的一座塔,人的感受以這個塔為中心調節到與之相適應,這絕不是生理學和生物學能勝任的範疇。化學原理無從解釋感知的根源,化學實驗也無法預測這一點。生理過程是個體生理學的必須條件,即使如此,我們更關注的仍然是心理上的目的與目標,這是個體心理學的興趣所在。比如,以焦慮為例,我們的目光聚焦之處是它的目的與目標,而非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對它的影響。
從以上觀點我們可以推斷,產生焦慮的選擇並非是性壓抑,或是出生時遭遇難產引起的後遺症。這樣的解釋離題太遠,純屬無稽之談。我們知道,大凡習慣於被母親呵護、陪伴和受到支援的孩子會發現一個制服母親的秘訣,他只要一有焦慮的表現,馬上就會引起母親的關注,這是他有效控制父母的手段。至於焦慮是如何發生的並不重要。同樣的道理,我們也不想對孩子犯怒的生理性原因侃侃而談,我們獲得一條經驗,發怒不失為孩子控制某人或某種局勢的有效手段。當然,有個事實我們必須承認,精神或身體的特徵都來自遺傳,但遺傳因素並不能左右人生態度,我們必須轉移注意力,把研究物件放在如何利用遺傳因素來實現個人願望。就目前來說,似乎這是個體心理學值得研究的唯一正確的方法。
我們發現在人的身上存在一個共性,那就是感受和發展都有一個特定的規律,即依據人實現某個人目標的基礎,最終達到個人的期望值。不管人的悲傷或快樂、勇敢或怯懦,總與個人的生活方式相適應,表現方式和程度與我們的預料基本一致。經歷了痛苦的折騰才能達到優越感目標的人,這點成就感不足以使他歡欣鼓舞,他只能在痛苦中才能感到快樂。我們還發現,感受就像有靈一樣,可以隨人的意願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那些患有廣場焦慮症的人,在家獨處時或支配他人時,他的焦慮感就會消失。每個精神病患者都有一個底線,當他感到自己無法掌控別人時,他會迴避。
情緒和個人生活方式是無法拆開的一對。比如,膽小的人一輩子改不了他膽小的毛病,即使在有人保護的情況下,他也是隻紙老虎,表面上是一副不害怕的假象,或者碰到比他弱小的人時,他會表現得趾高氣揚,傲慢不可一世,但內心卻是虛的,害怕的心理牢牢地佔據著他的內心。他的房門安了三層防盜鎖,還養了幾條兇悍的看門狗,裝上防盜報警器,對外宣稱自己膽大如斗。其實原本沒有人認為他是個膽小鬼,但他過於謹慎的行為,顯示了他內心的恐懼和焦慮。
性慾和戀愛也有類似的證據。當一個人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性的物件時,有關性的感覺便會一觸即發,產生性的感受力。他專注於那個認定的目標,對其他人則心無旁騖。由此,當他專注於物件時,他的性器官會喚起相應的感覺。如果這些感受和功能消失,陽痿、早洩、性冷淡甚至變態的病症便會找上門來,很明顯,這時的他已經無法自拔,他已不想放棄那些不利於身心健康的行為了。人為什麼出現這種異常?其根源在於錯誤的優越感和生活態度。這些事例讓我們發現一條規律,這類患者都是隻求索取,不想付出,只希望對方給予,而自己卻不體恤對方,如此,他們自然缺乏社會責任感,也無從談起勇氣和樂觀精神。
我有一個病人,在家中排行老二,這個次子被他內心的負罪感折磨得生不如死。他的父親和哥哥對她的評價不低,認為他忠厚誠實。但在他七歲那年,一件小事徹底顛覆了他表面老實的假象。有一次,他完不成作業,請他哥哥代勞,但他卻對老師說那是他自己完成的。他的謊言成為他沉重的負罪感,他把這個事實在心裡埋藏了三年,終於受不了煎熬,鼓起勇氣向老師坦白了自己說謊的過錯,不料老師付之一笑。他又找到父親,哭泣著講述了一切,不料,父親的反應沒有像老師那樣給他一個輕輕的微笑,而是對他大加誇獎,還不忘安慰他一番,併為自己有這個誠實的兒子感到驕傲。他親眼看到了父親真正原諒了他,但他內心的負罪感並沒有得到解脫,仍然波瀾起伏,無法平靜。這個事例讓我們看到他掩藏在假面具下的真相,這個微不足道的過失使他如此深刻地自責,原因只有一個——只想證明他是一個高度誠實的孩子,他們家庭中濃厚的道德觀使他在品質方面抱有很高的期望值。相對於哥哥在學業和社會上的成功,他另闢蹊徑,採取自責和承認錯誤的方式,希望以卓越的表現來爭取別人的一片喝彩聲。
後來,另一個魔鬼又找上了他,他染上了其他壞習慣,為此他經歷了一波又一波的自責反省,他開始手淫。後來為了取得一個好成績,他又重蹈覆轍,在考試中作弊,從未根除過這個令他無數次自責的毛病。每次考試以後,就是他新一輪反省的開始,他的負罪感進一步加重。漸漸地,他的年齡越來越大,使他積習難改。他的內心像紙一樣脆弱,他的敏感的道德心使他無法面對哥哥的成就,心理上壓力巨大。只要看見哥哥在某一方面有優秀之處,他便有諸多理由來自責,為自己找一個開脫的藉口。大學畢業後,他想謀求一份技術方面的職業,但籠罩在他心裡的負罪感無休止地折磨著他,他整天閉門思過,整天禱告乞求上天的寬恕。如此一來,他找工作的時間便被擠佔完了。
後來,在他精神狀態每況愈下、幾近崩潰的邊緣時,他被家人送進了精神病醫院。看到他那不可救藥的樣子,醫生們束手無策。不料過了一段時間,他竟奇蹟般地有了好轉。將要出院時,醫生承諾,如果病情復發,他可以再次來入院治療。之後,他改行學習藝術史,當考試即將到來之前,一個禮拜天,他跑到教堂,面對所有教徒跪下,痛哭流涕地喊到:“我是罪人中的罪魁!”就這樣,他以這樣認罪的方式使他獲得了眾人的矚目。他的內心如此脆弱,使他不得不重新回到醫院住了一段時間才回到家中。一天,他竟一絲不掛地走下樓來,到餐廳裡吃飯。的確,他有一副健美的身材,這是他唯一可以超過胞兄的地方,甚至可以和許多人比個輸贏。
這個病人的負罪感其實只是一個道具,他使用這個道具來表現他的誠實,由此努力獲得人們的認同,滿足他潛在的優越感。他想努力展示他的優點,可是,他的發展卻朝著一個錯誤的方向。他逃避考試又不想工作,這都證明了他高度的無能和內心的怯懦。他的整個精神病症狀都指向一個事實,就是他的不自信和對失敗的恐懼。無論是在教堂裡的自我譴責,還是赤身裸體地走進餐廳,都是他為了獲得與眾不同的優越感而不顧一切的拙劣表演,他的生活態度決定了他的行為方式,他產生的感受力完全與他的目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