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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很俗套的大學同學,同在一線城市,買不起房。但女方能力很強,在一個五百強公司混得風生水起,男方是佛系少年,壓力大沒兩年就想回家了。女方放不下,校園到出社會六七年了,毅然辭職,兩人相約去了男方老家,女孩是都市典型的胖女孩但勝在五官出挑,身高161vm左右,男方高瘦(畢竟北方大老爺們),這是前提。

回到老家以後,男方父母並不待見她,從身材上就否定了她,女方性格很強勢,也不服輸。不接納就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找了工作繼續努力生活。隔年帶了男生回家,爸媽不太同意遠嫁,但都算開明,熱情款待了他。不久後雙方父母第一次見面未來婆婆就說:“我的兒子好多人排著隊要找他做他物件,他不願意而已。”

商量買房婆婆說她全款,名字寫他們家的,裝修也不用女方負責。買房子的時候偷偷把自己的兒子叫出去,生怕女生要加名字進去。房子買了名字寫了,裝修沒錢了又開始舔著臉叫女方出裝修的錢。說是可以後面加上她的名字?(據我瞭解是沒太多實際意義的)不裝修就沒住的地方,(這裡有個插曲,領證後女生跟婆婆住一起了一段時間,但是婆婆一家人沒給鑰匙,經常出門回來就進不了門,得等著大家,為這事給我打電話哭過好幾回,當然女生最後爆發了,一腳把劣質的老舊木門給踢壞了)女方咬牙自己出了一部分找父母要了部分自己設計請人全盤負責了這個爛攤子(這裡還有反轉)。

到了結婚的時候,婆婆拿走了所有的人情錢,給了張空卡算草草結束了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沒有佈景沒有燈光更沒有儀式。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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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當我談異地時,我在談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