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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走在小路上,無話不談,本來內向的我,卻有說不完的話,我們到了鎮上,她竟然帶我去看了傢俱,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們還一起買了一件羽絨服,她讓我給她挑,我選了一件,她就買了,是她自己付得錢。後來這件衣服被詬病,都說太顯老了。

這一次應該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約會,但是卻讓我誤以為,她喜歡我,於是才有了後來的表白的勇氣。2006年,那還是簡訊盛行的年代,溝通方式主要是發簡訊,談戀愛的話,每個月都得幾百的簡訊費,那時我的生活費一個月才兩三百。家庭本不富裕,說實話是談不起戀愛的,但是上了大學之後就有一種慾望,而且一個宿舍8個人,都是比著看誰先脫單,沒想到最最內向的我第一個有了女朋友,而且一直持續到現在。

從孫村回來以後,沒多久,她給我發了一條簡訊,內容是她把男生分了三類,分別是A君,B君,C君。都有詳細的描述,她的意思是喜歡A君,我看了之後A君的描述就是說的我嘛,我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就回了一條資訊,我願意做你的A君。

然後我們就約到了學校裡的戀愛聖地-小花園,我向她表白了,為時半個小時,然後她就正式成為了我的女朋友,我便告別了單身狗(那個時候還沒有這個詞)。

我向她承諾,我不會不要你,除非你不要我了。這句話我一直堅守到現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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