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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知道我透過“法考”之後,便發覺自己還有學習能力,還有學習的熱情。是不是要趁著現在,讓自己再上一份臺階,考研,便成了時刻出現的念想。

然而,當我把這個想法告訴我老公的時候,他強烈反對。反對的理由是:第一、考研是為了什麼,若是為了換工作,跨行業,那麼他對我的能力表示懷疑,連現在的工作都沒幹出個人樣來,怎麼保證就能當好律師。第二、就算考上研究生了,畢業了也該三十四五歲了,哪個律所會要一個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大齡已婚婦女。萬一找不到工作,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第三、我今年準備生孩子,生了孩子要帶到學校去帶麼?誰帶呢,若我上學(跨城市,我們在一個十八線小城市生活)不管是全日制或是非全日制,每週上課的交通費,住宿費,孩子的吃喝拉撒以及房貸,開銷都很大家裡及經濟不允許。所以,老公強烈反對我去考研。

我真的想問一句,30歲了,就不該再追求進步嗎?

我在現在的單位沒幹出個人樣來,就不能再去嘗試別的行業嗎。這句“有能力的人不管走到哪裡,都表現得很優秀”到底是誰說的,怎樣得出的結論呢,憑什麼。

30歲,人生才過去了一半,難道就不能再重新選擇麼,重新起跑嗎。試問,要是男人30歲考研,是不是就比女性更加容易。因為,大部分家庭男人不用生孩子,不用帶孩子,不用每天早起做早餐,送孩子上學,不用每天收拾屋子以及伺候公婆。男女就不該平等嗎。憑什麼男人掙錢養家就不容易,女人要做好賢內助。女人又不是不工作,女人也照樣上班掙錢養家呀。

我承認,我老公說得有道理,我也有這樣的顧慮。但是,我們就不能一起想辦法克服嗎,不是說困難都是暫時的嗎。為什麼所有的事情都要往最壞處做打算,就不能讓我試試嗎。也許,我就能順利考上研究生,然後孩子我媽幫忙帶著,我也會兼顧著一起照顧。研究生畢業後的未來我不是沒有成為一個優秀律師的可能,為什麼一定要在我準備起步的時候就否定我,否定我的將來,否定我的人生。

我連一次機會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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