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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從慾望出發,藉助於工具的使用和創造,也就是技術的運用,來滿足慾望的要求。但不論是慾望和工具,它們都需要智慧指引。我們當然可以說人的慾望不同於動物的慾望,同時人對於工具的運用也不同於動物對於工具的運用。但在這兩方面,人和動物都有許多相似的情況。惟有智慧是人的獨特本性,而將人與動物完全分離開來。在這樣的意義上,智慧才是人的真正的開端。

智慧也可以稱為大道、真理、知識等。知識就是知道,亦即知道事物自身。正是如此,智慧是愚蠢的對立面,因為愚蠢是不知道。同時智慧也不同於聰明和計謀。在聰明看來,智慧是愚蠢的,但在智慧看來,聰明是愚蠢的,當然它是一種特別的愚蠢,因為它帶著一層面具。這就是說,它看起來是知道,但事實上是不知道。因此,人們對於智慧和聰明的分別一般具體化為大智慧和小聰明的對立。

但智慧不是關於其他的什麼知識,而是關於人的基本規定的知識。這個知識告訴人們:人是什麼和不是什麼,也就是存在和虛無。但人的規定正好是透過人與自身的區分來實現的。在此不是人與動物的區分,而是人與自身的區分。這是因為人與自身的區分是首要的,與動物的區分是次要的。

盧梭指出,人只有與自身相區分,才能成為公民,亦即自由人。康德也強調,當人被物件所激動時,他要與自身相區分,這樣他才是一個理性的人。這裡的人自身就是人的給予性和現實性。所謂人與自身相區分就是人與自身的給予性和現實性相區分。惟有如此,人才能獲得自身的規定。但這種區分首先不是世界性和歷史性的,而是語言性的。於是,智慧成為了真理性的語言或話語。

所謂語言雖然是人的本性並顯現為人的言說,但語言絕不是被人所規定,而是反過來,人被語言所規定。這是因為語言不僅是人的言說,而且也是語言自身的道說。於是語言包含了多重維度。首先是慾望的語言,它就是慾望直接或間接的顯露。其次是工具的語言,它表達、交流並且算計。最後是智慧的語言,它教導和指引。

智慧的語言與慾望和工具的語言相區分,它在歷史上表現為神言、天言和聖言,而不同於人言。由於這種區分,智慧的語言就是語言自身,而不是語言之外的什麼事情。在這樣的意義上,智慧的語言就是純粹語言。

作為純粹語言,智慧的語言主要不在於描寫、敘事和抒情,而在於說出道理。當然智慧的語言也會透過描寫、敘事和抒情來表達自身的道理。如寓言就是描寫、敘事而言說道理的典型,如聖歌就是歌唱了神聖的道理。這樣,我們就不能要求智慧的語言要合乎某種歷史的真實,並依據這樣的真實來判定智慧語言的真偽。智慧語言的真實不是歷史的真實,而是道理的真實,也就是關於事物之道的真理。因此,它比歷史的真實更為真實。

作為真理的話語,智慧的語言具有否定性的表示式。這是因為在已給予的語言形態中,慾望的語言和工具的語言是原初的和主要的。它們是朦朧的、混沌的、甚至是黑暗的。面對這樣的語言形態,智慧的語言首先就是否定,如同光明對於黑暗的否定,而達到對於自身的肯定。

因此,智慧一般就具有光明的喻象,它是太陽、星星、烈火等。憑藉自身的光明,智慧的語言展開了它的劃界工作。它劃清了什麼是必然存在的和什麼是必然不存在的,其弱形式亦即所謂的存在和虛無,是與非。與此相關,它還區分什麼是顯現的,什麼是遮蔽的;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虛偽的。在區分的同時,智慧的語言還進行比較,也就是分辨出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而且什麼是較好的和什麼是最好的。

在這樣的基礎上,智慧的語言就要作出選擇,人們既要放棄黑暗之路,也要告別似是而非的人之路,而要踏上真理之途。這便形成了開端性的決定。一般所謂的存在的勇氣,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選擇,最後都相關於是否聽從智慧的語言的指引。

憑藉說出道理,智慧的語言指出一條光明大道,並命令人們去行走。

因此,智慧的語言在句型上就具有獨特的形態。如果根據一般句法的分類的話,那麼智慧的語言就一般不屬於陳述句和疑問句,而是屬於祈使句。它請求、命令、告誡、指引和規勸等。雖然它也會以陳述和疑問的形態出現,但它在這種已言說之中包含了尚未言說的,亦即一種祈使的意義。

因此,智慧的語言始終具有一種否定或者肯定、毀滅和創造的力量。當然智慧語言的力量只是以一種特別的方式表現出來,它是言說,而不是行動。它看起來是無能,而不是大能。但智慧的語言的言說能夠指引行動,於是,它的無能也就是它的大能。

人類學已經表明,人類最早的否定性的語言就是禁忌,也就是關於食物和性的禁忌:不能食用圖騰,不能亂倫等。雖然禁忌確定了原初的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界限,並維繫了他們的關係,但這種否定性語言卻是神秘的。它並沒有將自身的根據揭示出來,即說明為什麼要禁忌。

在後來的各種宗教和文化中,否定性的語言構成了戒律的基本內涵。首先是人不能作什麼,然後才是人能作什麼。它們如猶太的《舊約全書》的“摩西十戒”中的不可殺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各種禮儀等。雖然否定性的語言在此不再是禁忌,而是禁令,但它還不是思想本身。

否定性的語言告別了禁忌和禁令的形態,從而回到思想自身,這正是智慧的根本之所在。如果只是就西方中世紀的智慧而言,那麼這種特徵將變得更加明晰。例如《新約全書》中的否定性語言就是被思考的並召喚思考的,它充分表現於基督的言談之中(最後的晚餐的談話),更不用說保羅和約翰的書信了。它們的核心問題是神的真理和人的謊言的區分,並召喚人們放棄謊言,聽從真理。但這種聽從不是服從,而是理解,亦即思考。

到了現代,否定性的語言主要表現為各種法律。現代性社會的根本特徵之一是法治社會。既不是神權,也不是王權,而是以人權為基礎的現代法律制度制定了整個社會的遊戲規則,並規定了人的現實生活。其中特別是作為各個民族國家的根本法——憲法以及聯合國的人權宣言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法律作為遊戲規則是人基於現實世界透過思考而約定的,但它卻具有超出人之上的權威和力量。因此,法律作為智慧的語言是典型的權力話語。法律規定了人的權利和義務。所謂權利,就是人能夠不做什麼和能夠作什麼;所謂義務,就是人必須不作什麼和必須作什麼,如此等等。正是因為法律主要表現為否定性的語言,所以凡是法律所不反對的,便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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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男人說女人.只是一飲賞,女人真的就是一種飲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