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九,朋友家的小孫子到我家玩。他和我家小孫女差不到一歲,一樣"幼稚"。
因為大人原因,兩小孩很喜歡在一起玩耍,不過,偶爾也會有"小動作"的推搡。
吃完飯,因為要不要吃糕點,他們發生爭吵。
"不要!"我家小孫女不愛吃甜食物。
"要!"朋友家小孫子眼睛看著我說。
"不要!"
"要!"然後兩個人把聲音越拉越高,越說越大,重複十幾遍!兩人嚷的面紅耳赤。
我撫摸著兩個人的頭,笑了,他們才停止,呆呆看著我。沒過兩分種,兩人又牽手去玩了。
一個要吃,一個不要吃,各行其事,有什麼好吵的,一點也沒衝突,兩人吵起來只是因為不甘示弱。
由此,想起年跟前同事與丈夫的口舌大戰。
過年就有辦年貨流程吧,丈夫備年貨,買了好些新鮮蔬菜,黃爪、辣椒、豆角、西紅柿等,說好臘月二十六到家,因為同事家有事,耽擱到臘月二十八才到家,放到後備箱的蔬菜,凍爛了好些。丈夫說挑揀下,揀選沒凍爛的留下吃,全丟掉可惜,今年冬天新鮮萊一天一個價的漲,年很前更是漲的離譜,這些都是十來元錢一斤的。
嫌棄丈夫回家遲的妻子,窩火著說:"萊爛怪誰,還不是你在外野著造成的?"漫不經心揀選了些,將好些能用的也丟掉了。
丈夫看在眼裡,也來氣了,一把提起妻子,來了句:"敗家娘門,不揀一邊去!"這下好,捅了馬蜂窩,妻子不幹了,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打起嘴仗,睡覺的女兒被驚醒,起來時她媽媽己生氣出了家門,女兒電話打我這裡讓勸勸她媽回家。
其實許多時候,夫妻吵架,往往不是因為剛開始那件事真的很嚴重,而是在溝透過程中,開始對對方的態度或語氣有意見。最後氣的不是原來的事,而是因為被挑釁的感覺實在不舒服。
有人說,夫妻吵架有益感情,其實不然,明明可以好好講,卻要吵起來,吵的還是那些陳穀子爛芝麻的,必然是因為某些態度一直在激怒彼此。
很幼稚,不是嗎?而幼兒還比我們強。因為他們還不會說道理,所以只能拼了命比聲高,不懂也不會做進一步的語言攻擊,沒有遭到什麼心靈或自尊的傷害,過了就立馬盡釋前嫌。
大人沒這麼簡單,一吵就變得明槍加暗箭,甚至形同陌路人。
是的,任何吵架都是幼稚。明事理,有話好好說是智慧。氣勢和口才壓過一個人難道就會讓人心服?吵架,原是未脫離幼兒期。
總會找到別的辦法,如果不是"一刀兩斷",老死不相往來,期待的不是"多一個仇人",那麼千萬別吵架。
再說一遍,任何吵架都是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