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一直是一個令人既吸引,又感到好奇,想一窺究竟的議題,也是人們一生中很重要的課題。每個人在愛情中各有不同的樣貌,美好的愛情關係帶來心靈上的充足與喜悅;反之,一段令人傷心痛苦的感情,除了讓人鬱鬱寡歡,影響生活外,還可能讓人失去自己。
同樣是經歷分手的失落事件,何以有些人能從中走出,有些人卻因此產生傷人傷己的事件,也許復原力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復原力有三項構成要素,第一,必須經歷重大逆境,且此逆境具有造成負面結果的可能性;第二,個體在過程中有正向的調節;最後,逆境、個體,及環境三者必須經過動力的運作以化解危機,復原力的現象才得以存在。
而一般依戀愛情關係者通常是被動分手者,分手的歷程包括震驚反抗期、消沉失落期,以及絕望心死期,共三個時期。
一、震驚反抗期
依戀愛情關係者在分手初期,會經歷到震驚、錯愕、焦躁、痛苦等情緒反應,認知上無法相信與接受這段關係將要面臨結束,因而衍生在行為上會出現失眠、無法專注、厭食或暴食,若是在心裡未有預期或準備的狀態下分手,則會不斷與對方聯絡,積極的尋找各種不同策略來挽救關係。
二、消沉失落期
在確認分手已成定局後,依戀愛情關係者的情緒起伏由初期強力的反抗與積極的作為,轉為情緒低落與憂鬱。認知上開始思索為何關係會演變成現在的狀態,並內向歸因於關係的結束是自己的問題,懷疑是否是自己沒有競爭力、不值得被愛,將關係的結束與自我的失敗畫上等號。行為上開始對許多外在的人事物提不起勁,也減少與對方聯絡的次數,將自己封閉於分手失落的哀傷裡。
三、絕望心死期
依戀愛情關係者從分手初期強烈地希望拯救關係,不斷地挽回,到中期漸漸地接受分手的事實,但心中仍舊抱著一絲期待與盼望在苦苦守候著,一直到發生重要的關鍵事件,或是得知對方已經有新的伴侶,自己再怎麼努力都沒有用時,即放下期待與對對方的依戀,接受分手已成定局,不再做任何的等待或努力。
總結:在依戀愛情關係者復原的歷程中,影響復原的外在因素包括人際支援、活動參與及興趣涉入,透過家人朋友的陪伴、參與各項活動、擔任志工,與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皆有助於依戀愛情關係者找到新的生活與力量;內在因素包括自我的覺察與滿足內在的需求、自我照顧與學會獨處,以及認清自己所需,拿回自己的選擇權與決定權,透過向內關照與覺察,能協助依戀愛情關係者發展出自給自足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