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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簡單來說,其實就是一張看不見摸不著的契約。

男女雙方簽訂相守一生的“契約”,遵循忠誠的底線,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這份“契約”才算是圓滿完成。

中國婚姻一貫講究門當戶對,這是因為門當戶對的家庭三觀一致,以合作的角度來看,不太容易發生分歧。

所以說,老一輩人勸誡子女的話並非沒有道理,嫁人之前,一定要去看看對方父母是什麼樣。

確定好相處了,再嫁也不遲。

如果認人不準,最後很大程度吃苦吃虧的還是自己,正所謂用餘生的時間為片刻的衝動買單。

嫁錯家庭的苦,並不是人人都能受得了的。

其實她的家庭矛盾也算是司空見慣了,一切都是因為“買不買房”而鬧起的矛盾。

今天之所以將她的故事分享給大家,還是希望女生在結婚之前,能夠擦亮眼睛,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不要太相信別人的花言巧語。

李羽菲結婚前,一共見過婆家三次。

第一次是在戀愛半年的時候,她跟隨男友去婆家吃飯,公公不在家,婆婆表現得非常熱情,什麼都不需要李羽菲做,嘴上跟抹了蜜地誇她好。

可以說初次見面兩方的印象都不錯,李羽菲也認為這個婆婆是好相處的。

之後兩次見面,兩方接觸起來也很愉快,婆婆張口閉口閨女閨女的叫她,她也架不住熱情,早早喊了媽。

因得兩方熱情往來,所以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婆婆能言善道,對於李羽菲家裡提出來的結婚條件滿口答應,6.6萬的彩禮和市中心的全款房一套,她都一口應承下來。

而李羽菲家裡準備的,則是20萬的裝修款,以及一輛價值30萬的新車,登記在女婿名下。

可以說,這樣的嫁妝,誠意滿滿,無論是誰家娶了李羽菲,都不會虧。

只可惜,婆婆在結婚前,並沒有將房子的事情解決。

她的理由是這樣:“我家的存款存得死期,有協議,得一年後才能取,到時候再買房也不遲,先讓小兩口在我家住著。”

眼見婚禮的時間已經定了,計劃趕不上變化,李羽菲的父母沒辦法,對於親家的做法雖有不滿,卻只能認栽。

誰曾想結婚一年後,婆婆還沒有要買房的計劃,兩方這才起了衝突。

02兒媳婦明算賬:將欠我的還回來,兩家的賬一筆勾銷

李羽菲說:“我婆婆這個人,精明著呢,說話一套,辦事兒又是一套,自打我嫁過去,人家就沒有提出來過買房子的事,我老公也絕口不提,覺得跟自己父母住在一起挺好。

是的,大多數“沒斷奶”的男人,自然覺得跟父母住一起舒服。

這是他們從小長大的地方,日常更是有人伺候吃穿,無需自己動手,並不想離開父母的庇護單獨出去住。

而李羽菲則是住不慣,首先她認為婆婆的事兒太多,經常無視在沙發躺著的兒子,什麼事兒都得指示她這個兒媳婦做。

其次就是婆婆手伸得太長,無論是對她的工作、作息、穿衣打扮,甚至口紅顏色,都得做一番評價,弄得她一點自由也沒有。

最後一點就是,婆婆經常打聽她的存款和薪資,明裡暗裡說她有錢,可以負責家庭開銷。

李羽菲受不了婆婆這樣沒界限感,當她再一次被詢問存款後,她問道:“媽,您不是說結婚一年後給我們買房子嗎?什麼時候買。”

婆婆支支吾吾說:“著什麼急,咱一起住不是挺好嗎?”

李羽菲說:“還是分開住比較方便,咱過兩天一起看房子吧。”

婆婆搖頭說:“我可沒錢,你付首付錢啊?”

這樣一聽,李羽菲懵了,說:“不是您之前答應全款買嗎?所以我家也是全款買的車,裝修款也打到我卡里了,您怎麼能說話不算話呢。

婆婆說:“我可沒你們家這麼有錢,首付的話最多我拿一半,另一半你們家拿,剩下的貸款也是你們來還。”

這顯然與結婚前約定的內容不一樣,李羽菲氣急敗壞說:“那這樣,30萬的車,您也還給我一半,這樣咱兩家一筆勾銷。

03言而無信的家庭,你覺得值不值得嫁?

李羽菲並非是非要與婆婆“明算賬”,而是她咽不下這口氣。

明明結婚前兩家說好的約定,為何最後只有她的父母誠心誠意地執行了,婆婆反而捂著錢袋子不放手。

20萬的裝修款在她手裡,30萬的車丈夫天天上下班都開著。

婆婆也沒少坐,沒少享受,出去跟老同事聚餐,去公園玩兒,甚至去姐妹家串門,都得開著,權當是自己的車一樣。

李羽菲不平衡:“用我家的東西不說一人一半,到了買房子的時候卻一人一半,真是愛佔便宜。

對於媳婦與母親之間的爭論,丈夫置身事外,他認為是李羽菲沒事兒找事兒,他說如今的日子過得這麼好,偏要鬧著搬出去住,本就是無理取鬧。

李羽菲認準了死理,認為是婆婆花言巧語在前,言而無信在後,非要給自己討個公道出來。

不買房也可以,將車還給我,都別開,然後之前享受過的折現還我,否則的話,我會鬧到底。

其實,這場戰爭沒有真正的贏家,女生還是在結婚前擦亮眼睛,千萬別信空口承諾,否則日後被動的人還是自己。

今日話題:你認為李羽菲應該怎麼做,才能讓婆婆答應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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