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結婚時都會涉及到“改口”這件事,就是男女雙方互相稱對方父母為“爸媽”,這是婚嫁習俗中的一種形式也算是一種禮節。意味著從此兩家成為了一家人,也因為愛屋及烏男女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去孝敬雙方父母。一般情況下,改口的小夫妻都還會收到雙方父母的“改口費”。
可是,愛情是美好的,現實生活是殘酷的,兒媳婦兒剛進門時都想把公婆當“爸媽”一樣對待,發展到最後,自己實在叫不出來了,公婆直接變成了“孩子爺爺”和“孩子奶奶”。其實,每段關係都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兒,關於稱呼這件事,婆說婆的理,媳說媳的理。
妻子始終不願意肯定是有原因的,馬天第一次帶妻子去家裡面的時候,我媽媽說:兒媳婦兒第一次進門肯定要殺一隻雞招待。妻子沒想到的是,婆婆選擇了殺了一隻病雞,好雞留著下蛋換蛋,就因為這件事情成為了妻子永遠過不砍,認為自己第一次進門弄一隻病雞吃。還有就是在結婚的時候,當時條件非常差,可是再怎麼條件差,結婚也準備一床新被子,我媽媽為了節約錢,被子裡子是新的,被面是在馬路撿回來的。就因為這兩件事,給妻子留下了陰影,就算和公婆同住一個屋簷,也沒有大吵大鬧,可妻子始終叫不出來。
女人在自己最需要被在乎和呵護的時候,涼了心,足足可以讓她記恨一輩子。婆媳矛盾一直困擾著大多數家庭,婆婆與兒媳之間沒有養育之恩,也沒有養老之責,明事理的兩個人會為了她們共同愛的那個人各退一步,學會換位思考,彼此多愛一點。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爭執和矛盾,因為每個人的思想都不一樣,每天在一起,肯定會產生碰撞,最重要的就是能不能各退一步,互相接納,你現在還叫公婆“爸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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