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這種事情,的確,極其讓人痛恨,把別人的勞動果實,輕飄飄地竊取佔為己有,就如從別人口袋裡掏錢據為己有一樣,是非常卑劣的行徑。當然,很多時候,學術的東西,觀點大家可以引用,公式大家可以應運,常識能夠為大家所使用,這都是約定俗成的事情。特別是文學作品,當一個作品太有名時,大家就會去傳講,而對於新聞,那些發生的事情,很多時候,會成為一種口口相傳的故事,講的人多了,也就成為經典,只記主人公,可能會忘掉出處。而最初報道這個新聞的人,或許,不被他人記住,反是新聞中的主角被人所熟知,這是極易發生的事情,之後就被人多渠道講述,對於這樣的情況,這些東西,已經成為了一種素材。
但不能原封不動地搬運和抄襲,就是成為素材的東西,現在,最初記錄的人,也把其擁為自己的私人成果,一旦抓住蹤跡,會做侵權投訴,甚至,稱別人是洗稿,很恐怖的。所以,創作,一定要原創,千萬別抄,這是涉及品德問題,還有個性質問題,就是侵犯了別人的權利,需要賠償。那為什麼要抄呢,利益,名譽等等,但實質上是心理素質差勁,經不住名利的引誘。
這位老師就是胡紅梅,當然,她能成為一名名師,也不是靠抄就能抄出名師來的,還得靠實際中的教學成果,教學實績,以及靠教學質量和排名情況等綜合因素來考慮。一旦抄了,一旦形跡敗露,那就身敗名裂,所有的努力,前功盡棄,想翻紅也非常困難。不論什麼科目,千萬別抄。而胡老師抄的,據說,還有名作家的作品,這就讓人感到十分可笑了。
胡紅梅最初在海關工作,後來,透過考試,拿到了教師資格證書,並應聘成為一名老師,在教學工作中,她憑藉自己的口才,兼自己思考之後新穎的觀點,在一次教師大賽之中脫穎而出,後在工作中,發現學生們對閱讀不感興趣,喜歡玩遊戲,就想方設法培養孩子們的閱讀興趣,開始帶領自己班上的孩子們讀書,現場給孩子們講解,由於她出色地解讀,讓孩子們喜歡上了讀書。之後,她又成立閱讀工作室,成立讀書會,並確立自己的目標,讓偏遠地區的孩子們都喜歡上讀書。
慢慢地,她成了一名網紅老師,而且,她很會經營自己,給自己設定的人設是古典形象,一襲旗袍,長髮及腰,被人稱作旗袍女神,同時,她也獲得了很多頭銜,她也越來越忙碌,而她的丈夫默默地支援著她,除了上班之外,在家就買菜做飯,操持家務,甚至,還給胡老師當助手,幫她找資料,家裡老人,也全是他伺候。這些年來,她在外面風光,丈夫默默為她付出,並努力支援著她的事業,可以說,她幸運地找了一位好老公。
那麼說,她的所作所為,真就一無是處了嗎?也不是,讓孩子們喜歡讀書,這個功勞極其巨大,她還是很有成績的。但功過不能相抵,抄襲這個行為是非常惡劣的,如果,沒有創作能力,那就不寫,表達也行。如果有能力寫,沒時間創作,那就少創作一點。有時,在事業上太投入,在愛情上太幸福,可能會劍走偏鋒。如果,把精力分散一點,做做家務,帶帶孩子,精力淡一定,名利心也就小下來,反而,更不易走彎路。可見,太美好幸福的愛情有時也會促長人的名利心,夫妻之間,應該相互監督,阻止對方犯錯。